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昨天,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种新型盗窃犯罪:偷拿银行寄出的新的信用卡,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套取卡主的个人信息开通信用卡,然后大肆透支盗窃。
我们在路边、超市门口或通过朋友申办信用卡后,银行会将卡邮寄给卡主。今年1月,24岁的衢州人小翁去一家保险公司找老乡,在保险公司的传达室里看到了银行寄给一个人的一封信。他好奇地拆开一看,发现是一张信用卡。小翁灵机一动,脑子里突然有了一个“偷钱”的办法。
小翁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给卡主打去电话,说是办卡需要核对个人信息,把卡主的身份证号码、住址、手机号码和家庭电话等统统问了个清楚,然后按照信用卡的开卡程序,打通银行客服电话,开通了这张信用卡,随后持该卡在苏宁电器庆春店透支消费5330元,又在ATM机上透支提取了4660元。
尝到甜头的小翁从此常到位于庆春路和凤起路的两家保险公司转悠,想寻找合适的机会再下手。今年1月至3月间,他三次偷了别人的信用卡信函,用相同方式透支牟利2万余元。
不久,其中的一名受害人收到了来自银行寄来的信用卡催促还款信,报案。警方很快锁定了小翁,并将其抓获。
从此案看,受害人则往往是不及细想,就把自己的个人信息透露了出去,直到收到银行催促还款的信或手机短信才发觉异常,这与受害人防范意识不强有很大关系。
检察官提醒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