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凌晨事故现场
伤员卢聚维在医院接受治疗,亲友正悉心照料着他。 本报记者 吴煌 摄
浙江在线06月06日讯
前天凌晨,天目山路杭大路口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对向疾行的工程车与伊兰特轿车双双闯红灯,造成3死2伤(详见本报昨天报道)。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交警支队获悉,工程车及驾驶员徐某在杭州有多起交通违法行为。工程车有20次违法记录,其中徐某占到了18次;伊兰特司机王喜龙(已死亡)血液中酒精浓度为0.17mg/ml,未达0.2mg/ml的酒后驾驶标准。
经过交警部门全力调查,事故原因目前已基本明确,由两车闯红灯引起。
一名重伤员尚未脱离危险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省立同德医院。在车祸中受重伤的卢聚维已经转到外科进行对症治疗。
卢聚维当天被送到医院后由于病情较重,医护人员首先考虑抢救生命,给予抗休克等治疗。
等生命体征平稳后进行辅助检查,诊断为肺挫伤、肋骨骨折、骨盆骨折。
昨天,医生对卢聚维进行腹部B超检查后,发现他腹腔有积液。“我们考虑应该是肠挫伤,现在已经将病人转到外科进行治疗。”
住在ICU的张广富,被诊断为颅底骨折、颅内出血。
张广富的生命体征还算平稳,但仍随时有生命危险。张广富的主治医生表示,只能等患者颅内出血停止后再进一步治疗其余部位的损伤。
两车直行闯红灯酿惨祸
目前,交警部门已经查明,6月4日3时17分,徐某驾驶江西省顺达运输队车牌为赣G81125的货车在天目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杭大路口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伊兰特相撞。
事故的交通监控录像显示,3时17分19秒,天目山路杭大路口东西向直行绿灯闪烁,22秒时变为黄闪,25秒左转弯绿灯亮起,直行为红灯。17分27秒时,工程车进入路口。
同时,伊兰特进入路口,直行方向也为红灯。17分28秒,两车相撞。
西湖交警大队民警袁正品告诉记者:“由于现场车道划分的原因,伊兰特想要开到路口对面的直行车道上,必须要向右打方向。大货车看到对面来车了,紧急向左打方向避让。但两车车速太快,还没来得及刹车就撞在一起了。”
工程车司机已被刑拘
据交警业务系统数据显示,工程车及驾驶员徐某在杭州市均有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赣G81125号工程车有20条违法记录,驾驶员徐某占了其中的18次,仅今年1月17日至4月5日就有7条违法记录,多为闯红灯、非法变道等。目前,徐某已被刑事拘留。
伊兰特轿车为租赁车辆。王喜龙在杭州的交通违法登记系统中并没有违法记录。
交警严查凌晨违法行为
事故发生后,杭州交警支队专门就强化工程运输车整治问题,再次进行强调和部署。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会同市建设、交通、城管等部门,加大对专业运输企业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联动查处力度,并严格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针对此次事故情况,严格对凌晨等事故易发时段的整治管理,并充分发挥重点车辆查控系统作用,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
律师说法
双方都违法该如何善后
重大车祸或事故发生后,在痛心反思的同时,责任认定和赔偿(包括医疗费)将成为死伤者家属和涉及单位考虑的现实问题。
根据交警部门通报,在这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工程车和伊兰特轿车在相对方向行驶过程中遇交叉路口红灯时,双方未减速停车,超速强行通过,且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双方都违法,各负有一定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如何善后?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孔建祥律师。
事故善后问题
事故车辆工程车与小轿车之间,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责任。如双方均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则相应地按照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合同约定来承担车损。
孔律师分析说,如果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工程车司机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对肇事司机提起公诉的话,则死者的父母及受伤乘客可以按照事故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程车的车辆所有人需要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车子租赁问题
至于租用的现代伊兰特被毁的损失承担,孔建祥认为,按照租赁关系,应由租赁者来承担毁损。在这起事件中,就应由帮死者租赁车子的人承担损失。
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等为由,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租赁者实际承担后,可以向实际使用者追偿。租赁公司还可以按照其投保的车损险种向保险公司索赔车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