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7日讯
去年,东阳的吕先生在杭州按揭购买了一辆现代途胜汽车,前不久才发现实际贷款金额居然跟自己手里的合同上的金额不相符,按实际贷款金额算,他得多付8000元。
这辆途胜汽车是去年6月在杭州石祥路上的浙江四通汽车有限公司购买的,当时他提出想按揭付款。“于是,四通公司给我介绍了一家他们有合作的中汽担保公司姓沈的业务员,我们三方坐下来谈,最后说好首付30%,按揭贷款113000。”
去年9月,吕先生拿到了正式的贷款合同和一份公证书,上面均明确贷款金额是11万3千。直到今年3月,吕先生从银行拉出来的一份还款清单让他大吃一惊。“我明明是贷款113000,但清单上显示居然是贷款121000,多出了整整8000元。”
经过银行方面证实,确认吕先生手里的合同之前被人篡改过,真实的贷款金额就是12万1千元。也就是说吕先生实际借了11万3千元,却要还12万1千元,中间的8000元差额到哪里去了呢?
吕先生找到四通公司,四通公司负责人承认中汽担保公司是他们介绍给吕先生的,但他们认为主要责任并不在自己。
浙江四通汽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阚峰说:“我们并不是说一点责任没有,也有一定责任,但我们跟按揭公司不是直接对接的,吕先生跟按揭公司是直接对接的。”
那么吕先生手里的这份合同到底是怎么回事?究竟是谁篡改了贷款金额?只要找到这个人,也就找到了8000块钱的下落。记者找到了浙江中汽担保公司杭州分公司。
因为吕先生当初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是一式三份的,在浙江中汽担保公司同样有备份。公司负责人首先出示了这份合同,合同上的贷款金额跟银行记录是一样的,都是12万1千元,并且合同最后也有吕先生的签名。如果吕先生一直认为自己贷的是11万3千元的话,为什么会在另外两份12万3千元的合同上留下自己的签名呢?
吕先生说:“我签的时候,合同都是空白的,金额都没填的,我很信任他们,所以也没多想。”
虽然吕先生当初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但最后到手的合同也应该是中汽担保公司提供的,为何吕先生手里的合同和公司留底的合同却不一致呢?吕先生这按揭笔业务的经办人、也是浙江中汽担保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按揭主管的陈琦告诉记者,“按常规,是应该交给吕先生的,但当时他说自己人在外地,叫我们把合同交给跟原先跟他一起来的沈杰。”
显然,合同的移交过程成了整件事情最关键的环节。
陈琦说征得吕先生同意了,吕先生却说,陈琦根本没有打过电话。记者提出,可以查出相关的通信记录。对这一点,陈琦沉默了。
追踪:究竟是谁在合同上做了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