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8日讯
存在银行里的10万元不翼而飞——备受瞩目的国内首例网上银行被盗案,近日终于有了结果。永嘉法院最终判决,银行和储户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其中银行承担90%的损失,支付储户存款本金92250元及相关利息,10%的损失由储户自己承担。
2002年10月,在永嘉做生意的福建人洪荣尧在一家银行永嘉支行罗浮营业所申办了一张借记卡。2005年2月2日,洪荣尧的手机短信显示,其借记卡内少了10.25万元,但他并未取款,遂向警方报案。
经调查,2004年11月22日,有人以“洪荣尧”的名义持假身份证到该银行温州市分行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获取了网上银行的客户证书及密码。注册成功后,此人于2005年2月2日通过网上银行成功将洪荣尧借记卡内的10万多元资金分两笔转划至他人账户,后领取了该款。目前该案尚未侦破,被冒领的款项也无从追回。
洪荣尧随后将银行告上法庭。永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银行赔偿储户洪荣尧存款10.25万元,并支付利息。银行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本案又发回永嘉县人民法院重审。永嘉法院重审认为,银行方负主要责任,应承担所造成洪荣尧损失的90%,洪荣尧负次要责任,由其承担所造成损失的10%。
重审宣判后,银行仍然不服,又向温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院二审最终驳回上诉,维持永嘉法院重审后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