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8日讯
51岁的赵永香大姐,是米市巷环卫所一名环卫工人。前天清晨3:45,晨曦初起前,倒在了飞驰的车轮下,司机逃逸。出事地点在文晖路星都宾馆附近。
这事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
“弥散性颅内出血,原发性脑干损伤,属于颅脑损伤中最重的一种,醒过来的可能性很小。”医生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当天晚上10:00,交警在城西塘苗路29号一家修理厂内,发现了一辆浙A-LG713号白色奇瑞轿车。车的前挡风玻璃有缺损,和肇事车辆吻合。当晚,肇事司机杭州人凌某某在其家中被抓获。
凌某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交警部门已对肇事司机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环卫工已经成了一个高风险行业
市长批示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调查显示,环卫作业工人交通伤亡事故呈上升趋势。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08年3年共发生涉及环卫工人的交通事故114起,其中2006年21起,死亡2人,伤20人;2007年76起,死亡4人,伤67人。而今年1-3月已经发生了17起,死亡2人,伤14人。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凌晨4:00-5:00和晚上11:00-12:00。
环卫工已经成了一个高风险行业。
昨天,市委副书记、市长蔡奇专门就此批示:又一环卫工人被撞重伤,十分震惊!此类事故绝不能再屡次发生了,市城管办、交警支队对肇事者要依法重罚,对重伤工人要负责医治,对所属单位要追究责任,这些都要形成制度。环卫队伍本身也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市城管办与市公安局联合下文
就保障道路保洁人员提出意见
昨天,市交警支队介绍,道路保洁人员的道路安全问题,的确需要重点关注。目前,市城管办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文件,就保障道路保洁人员提出意见:
-安全是保洁工作的首位
城管和公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各区城管办要对道路保洁人员开展行之有效的培训、指导,把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将安全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各环卫作业班组要建立安全员,班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每一路段设立安全责任员,加强日常安全巡查。
-新招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
城管和公安部门还要求,今后各城区凡新招道路保洁作业人员均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将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作为安全作业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道路保洁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考核情况每月向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报送一次。同时,对道路保洁人员开展每季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道路保洁人员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规范和加强作业防护
同时城管和公安部门要求,道路保洁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安全反光背心(工作服),道路清扫时以道路长度50米左右确定一个清扫区域,由保洁三轮车和锥形警示筒围合,清扫在区域内作业,并依次推进,作业时面朝来车方向清扫。
高架道路、快速路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保洁(收集)三轮车车尾及两侧要安装或张贴反光警示标志,清扫保洁车必须每车配置2个以上反光锥形警示筒。此外,城管部门还将购置一批作业车辆,在今年内使道路清扫机扫率提高到75%以上。
-建立安全管理考核监督制度
城管和公安部门规定,将道路保洁作业安全管理纳入道路保洁分类管理检查考核内容。对未对新招道路保洁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道路保洁人员未按规定安全、规范作业的,以及在作业时发生有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等,城管部门都将对作出相应的扣分处理。
同时,交警部门将通报道路保洁人员交通事故最新动态及其不按规范要求作业等情况。城管部门根据通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