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6月27日讯 绍兴市以实施“十大惠民行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惠民行动包括:重点文化建设项目推进行动,市县两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扶持行动,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工程和“彩虹行动”;基层文化活动举办补贴行动,支持宣传文化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组织、团体的重大项目开发建设、优秀作品创作等;公共文化服务温暖行动,进一步打造“戏迷夜晚”、“图书流动站”和“公益讲座”、“公益电影”、“公益演出”等公益品牌。每年市本级“文化大巴”下乡演出不少于100场,各县市分别不少于80场;外来建设者文化服务专项支持行动,扶持建立外来建设者文艺表演团队,建立联谊活动制度,设立“民工艺术角”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共建行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争做文明绍兴人、争创全国文明城”活动,加强文明素质文明礼仪的引导和培养。
此外,绍兴市还将实施文化产业发展激励行动、文化精品普及行动、新闻惠民载体提升行动和基层文化人才培养行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