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30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财政部日前分两次下达我省2008年油价补贴资金共43.66亿元,省财政厅已将中央财政油价补贴资金足额转拨到市县财政。温州出租车、公交企业等近期将可收到补贴资金。
据介绍,此次我省油价补贴的范围为: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远洋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在补贴用油量的核定上,渔业用油量按照农业部门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确定;其他行业用油量按照在2007年补贴用油量基础上增加6%确定。
为确保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对上述补贴资金,财政部要求省财政厅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各市(县)财政局,各市(县)财政局在收到补贴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的补贴政策将补贴资金兑付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