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2日讯
他跟她的相识,是一家交友俱乐部牵的线。男的姓吴,女的也姓吴,只是男的不知道,女人用的是假身份证。
两人相处3年后,女的跑了,骗了男人60多万元,男的报警。才知道,女人认识了一家酒吧的歌手,比她小15岁。女人给歌手花了很多钱,都是从吴某那里骗来的。
6月28日凌晨,上海南站内,这个女的被拱墅警方抓获。
交友俱乐部牵了红线
吴先生做运输生意,奔波到了50岁,还没成家。家里人着急,特别是老妈。
2004年底,吴先生在武林门粮油大厦10楼一家交友俱乐部作了登记。交友俱乐部帮他牵了“红线”。
吴女士登记的名字是“吴丽萍”,是一家公司经理。那年她42岁,离过婚,带个儿子。
两人一见钟情,感情升温很快。“吴丽萍”说,她在上海有套房子,儿子在上海,有人照顾。没多久,“吴丽萍”见了吴先生的妈妈。“吴丽萍”嘴巴很甜,把吴妈妈哄得很开心。
吴先生和“吴丽萍”相处一两个月后,就同居了,住在湖墅新村。
不过,同处一室的吴先生并不知道“爱人”的真实身份,也从没看过她的身份证。她给他的印象,总是那么忙,忙生意,忙应酬。
三年“借”走60多万
2005年1月13日,“吴丽萍”开口向吴先生借第一笔钱,“我富阳那边的排屋工程要给民工发工资,一下子转不过来,你借我点钱吧,给你打欠条。”
“爱人”开口,吴先生欣然答应,借了3.5万元给吴丽萍。
口子一开,接下去的事情就变得好办了。
2005年2月1日,“吴丽萍”又以给民工发工资为由,向吴先生借了12.5万元。之后,又借了3万元。
2006年6月,以交税为由,借了15万元。
2006年8月,称需要买配件,借了6万元。
2008年1月初,小姐妹生癌症,借了5万元。
2008年1月25日,要还债,借了3万元。
吴先生说,今年的两笔,都是“吴丽萍”向他母亲借的。另外去年还借过几笔钱,想不起数额了。“前后大概有60多万元。”吴先生说。
“吴丽萍”向吴妈妈借钱,吴妈妈没跟儿子讲。此后的几个月,“吴丽萍”没表现出还钱的意思,人也不见了。吴妈妈才跟儿子说了。
吴先生听后很惊讶。他打电话给“吴丽萍”,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
吴妈妈要儿子报案,吴先生不想这么做。“我把钱给你,你还给我妈,别说我给你的。”吴先生甚至打电话给“吴丽萍”,以这样的“两全之策”,让老人消除疑虑。
但“吴丽萍”还是没有回来,后来一个星期都联系不上。到今年4月,手机也关了,再也联系不上。
吴先生去了湖墅派出所。
“爱人”原来是个骗子
“她到底是怎么了?是爱我的钱,还是爱我的人?或者她根本就是一个骗子。”吴先生有时会这样想,但又不愿这样想。
民警说,吴先生报案那天来过一次派出所,之后再也没来过。“他说这些钱对他而言无所谓,主要是‘她骗了我妈的钱,我妈要我来报案。’”警察说。
案发后,吴先生回忆一些细节,想来,这女的还是有破绽的。
“我们结婚吧?”吴先生曾多次提出过这样的要求,但被“吴丽萍”以生意忙为由回避了。
每次吴先生提出要去“吴丽萍”老家看看,她都回绝了。
去年夏天,吴先生单位组织去海南旅游,他带了“吴丽萍”一起去,在机场检票时,“吴丽萍”因使用假身份证被扣留,罚了1000元。对吴先生的疑惑,“吴丽萍”解释,身份证丢了,为怕麻烦,才做了一张假证。
那次旅游,吴先生坐飞机先到了海南,“吴丽萍”坐火车赶了过去。
拱墅警方根据假身份证线索,在机场派出所查到了“吴丽萍”的真名,姓沈,江苏宜兴人。2004年6月,有过合同诈骗的前科。
“爱人”喜欢上酒吧歌手
沈某向吴先生借的那么多钱都去了哪里?警方在调查后得知,除了自己挥霍外,沈某还“养”了一个酒吧歌手。
酒吧歌手是黑龙江人,30岁,双鱼座,姓孙。沈某常去孙所在的那家酒吧捧场,给孙送花篮,两人就好上了。从去年11月份,沈某就跟他保持着关系。
孙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说,“吴丽萍”对他非常好,要什么买什么,也算不清前后花了她多少钱。其实,沈某离开吴先生后,一直跟孙在一起。
“那你有没有喜欢过他(吴先生)?”民警问。
“有,我在认识孙之前,是真心想跟他在一起的。”沈某说。
“那你为什么要用假名,为什么要骗他上海有房子?”警方再问。
她沉默了。
警方在上海南站抓获沈某时,她和孙正要坐火车去松江。孙交代,沈某准备去松江筹钱做生意。
目前,沈某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