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5日讯
都40岁的人了,王某见到汽车就跟小孩子看到玩具一样忍不住手痒,结果闯了大祸。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王某昨天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王某高中文化,湖北省荆州市人,去年11月到萧山一家印花厂打工。今年3月25日上午,单位门口停了一辆白色厢式货车,王某一看是厂里的货车。起先,他想上前跟驾驶员打个招呼,结果没看到人,车子熄火着,车钥匙挂着。
没有驾照,从来没开过车的王某,闪过一个念头。他坐在驾驶位,凭着以前看到别人开车的印象,启动了车子,因为档位是挂着的,一踩油门车子就向前行驶了。
就在这时,前方有一位厂里的女职工经过。王某心慌了,不知道怎么踩刹车,车子直接撞向了这名女职工。女职工被车头右侧撞到后,车子又撞向右侧前方的一墙柱上,导致女职工被夹在车头和墙柱中间,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道路外交通事故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
事发后,厂里的老板赔给被害人家属30余万元,王某因此被取保候审。老板向王某追讨15万元,他拿出了家里的10万元积蓄,还有5万元,以在厂里干活的工资慢慢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