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6日讯
结婚23年,江女士最终无法原谅丈夫的出轨,愤而向法院起诉离婚。就在她努力寻找丈夫出轨的有力证据时,事情出现了转机,她收到了老公寿某的一封信。
“由于我的出轨,夫妻感情破裂,既然你诉至法院,看来离婚是必定的了。”这是寿某收到离婚诉状副本后,邮寄给江女士的离婚协议书里写的第一句话。
江女士收到这封信后马上交给律师,律师迅速将该份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以证明寿某出轨而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55岁的江女士与大她两岁的丈夫都是杭州人,丈夫从事个体经营,江女士则在公司上班,现已退休。两人于1975年4月2日登记结婚,当年12月生育一女。
寿某的生意越做越好,两人在城区有了两套房子。但财富的积累并没有增进夫妻间的感情。2005年9月,寿某干脆离开杭州,在临平与一女子合开了一家布鞋店,至今未归。
今年4月和5月间,寿某分别写信给妻子及女儿,暗示自己有了新感情,希望妻子与女儿好好打算今后的生活。
有了丈夫自认出轨的证据,江女士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请求。
庭审过程中,寿某承认其与另一异性交往的事实,但否认自己存在过错,他认为与妻子的婚姻生活既然已经出现了问题,他就有另找幸福的权利,为此出轨也就无可厚非。何况他为家庭操劳了大半生,妻子不能因他出轨提出过分要求。在财产分割上,寿某认为自己无过错,应就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最后,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寿某同意给江女士2.2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并在夫妻财产分割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