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1日讯
秦山核电站家喻户晓,秦山核电应急办却鲜为人知。庞乐明,这位海盐县曾经的风云人物,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先后利用职务之便,将秦山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以下称应急办)神秘化为“公关机构”,贪污公款185万多元,挪用公款300多万元。日前,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当法院的一纸判决书下达,当夕阳的余晖照在庞乐明的一头白发上,许多人在为他扼腕叹息……
被举报,贪官“落马”
2006年7月,有人给嘉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打来举报电话,反映某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被举报者正是时任海盐核电应急办主任的庞乐明。
庞乐明在海盐场面上算是个有名的人物:早年办过企业,当过老板,后来从政,当过县招商局局长、外经委副主任,社会关系复杂。
举报人称:应急办工作人员的平均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在同等财政水平的单位只有5万多元。这个单位经济管理很混乱,存在资金流向的“黑洞”。
检察院接到举报后,马上与市纪委取得联系。原来市纪委也早已接到过这一问题的群众举报,案件得到了纪委高度重视。
紧接着,办案机关对庞本人及其所在应急办展开了秘密的初步调查。这一查查出了应急办的诸多怪事:其一,从2001年起,庞乐明就滥用职权违规私设单位小金库,除用于发放福利之外,还有出国旅游、购买礼品等开销,尤其是2004年以后,账目混乱,大量资金去向不明。其二,庞乐明有频繁出入国境记录。其三,应急办在编人员7名,临时工13名,但据了解,在编7人完全可以胜任工作,根本不需要招临时工。而一名临时工被任命为办公室副主任,全面负责工作。正式人员没有临时工有实权。
2007年4月,庞乐明出任县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不久以后,纪委就对他宣布了“双规”。
由于庞乐明始终咬定大量不知去向的小金库资金全部用于公务开支,但拿不出相关凭证证实,纪委认为这不再是一起简单的违纪事件,可能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犯罪。5月初,纪委将案件移送至嘉兴市检察院。
由于庞乐明供述的事实大部分都没有证据,口供无法固定,并且应急办经济往来牵涉到与庞有关的多家私企,涉案时间长达好几年,账目十分混乱,调查工作非常艰难。对线索进行仔细分析后,侦查人员兵分三路,争分夺秒,扎进浩瀚无边的查证中。
2007年6月1日,嘉兴市检察院对庞乐明依法逮捕,8月24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其间又经过了两次补充侦查。庞乐明案逐渐水落石出。
曾经的“红顶商人”
可以说,年轻时的庞乐明还是很有作为的。1981年2月,庞乐明从部队退伍到海盐武原镇庆丰村,一度担任村主任、村支书。他还开办了海盐县标准件五厂,企业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越办越红火,成为全村的龙头企业,庞乐明从此发家。与此同时,诸多荣誉也随之而来,他先后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家、浙江省乡镇企业优秀企业家、嘉兴市优秀党员等,并当选为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
1991年11月,庞乐明当选为海盐县武原镇任党委副书记,成为了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其后,因为自身的努力,他又连续担任武原镇镇长、海盐县招商局局长、外经委副主任、核应急办主任、党组书记,直到案发前的发展中心书记,仕途一路顺畅。
按理说,作了国家干部就不该再同时做老板了,但庞乐明却没有,他想两者兼顾,他忘了那条古训:“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庞乐明名义上不再担任企业的负责人,实则仍是企业的老板。他将标准件五厂改名为海盐罗马紧固件厂,由其胞弟出面挂名厂长。
除了罗马紧固件厂外,上世纪90年代以来,庞乐明个人还开办了海盐罗马实业有限公司、佳欣电镀有限公司、南北湖旅游公司、浙江永联陶瓷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但好景不长,因为经营不善,除了南北湖旅游公司后来成了他洗钱的通道外,其余企业都相继倒闭。
赌博输了300多万
商圈里混久了,他沾染上了赌瘾。庞乐明认识了几个去澳门赌钱的朋友,这是令他悔恨一生的相识。对澳门赌场充满好奇的庞乐明开始从“小来来”发展到狂赌,眨眼间输了300多万元。
输急了眼的他非但没有罢手,反而将不该伸的手伸向了公共财务。此时的他早已将党纪国法丢在了九霄云外。
当时的应急办平均每年财政拨款将近百万,再加上小金库资金充足(到2007年累计金额已高达798万元),单位花钱不成问题。眼看债主追上门来,心急如焚的庞乐明决定以罗马实业公司的名义从应急办借钱还款,从这里迈出了动用公款的第一步。
2003年,庞乐明通过罗马公司,先后4次挪用应急办资金共300余万元归其个人使用。
这一次的有惊无险,让庞乐明脑海里本已淡漠的警戒线彻底放松了,这之后,为了继续填补其个人债务的“黑洞”,庞乐明动足了脑筋。2004年9月开始,庞乐明利用自己在应急办和南北湖旅游公司两头当家的便利,以考察费、会务费等名义将应急办20笔资金共计98万余元从海盐财政支付中心账户和小金库划入南北湖公司,然后虚列旅游支出套出现金占为己有。2006年3月,他又将应急办从秦山核电一期取得的39万余元资助款中的25万元转入南北湖公司,用于冲抵个人向旅游公司的借款,同时让旅游公司开具预收应急办旅游团费发票交应急办,套取资金25万元。
应急办国有资金大量流失,为了掩盖事实,庞乐明重用临时工,把在编职工打入“冷宫”。慑于他的霸气,手下人也是敢怒不敢言。
“公关机构”揭秘
多数人认识海盐,是因为那里坐落着我国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但随之成立的这个秦山核电应急办却鲜为人知。
翻开应急办的出入境记录,可以发现从2001年至案发,庞乐明共出国境54次,平均每年9次,也就是说平均每40天就会出去一次,主要去往澳门、北欧、南非等地。南北湖旅游公司的账本记录也同样表明,近年来应急办平均每人每年出国境一次。
应急办的出入境如此频繁是否与其单位职能有关?
法庭上的庞乐明始终声称核电应急办是政府的公关机构,98万余元旅游支出用于本单位、外协单位、核电系统、上级领导的考察中发放补贴、自费项目、加餐加酒、购买礼品等,是正常的。他推说这些开支都是由于“上面来人”,话语间不时透露着神秘感。
带着疑问,公诉人在进行补充侦查时专门向海盐县政府调取了文件。文件证实,应急办又称支援秦山核电重点工程办公室,主要有两项职能,一是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准备工作,二是支援秦山核电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代表政府为秦山核电搞好服务,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在审查过程中,公诉人还发现了一个重要的证据,为了逃避审计,掩盖违规开支的真相,庞乐明曾在向海盐审计局提供的文件内私自增加了一条应急办职能,即“负责代表县政府向核电企业争取经济支持、政策支持的各项事宜,并负责接受管理核电企业向县政府提供的各类经费”。
摆在眼前的大量事实表明,应急办并不是政府的公关机构,不需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和优惠政策,也不需要通过经常性的出国境考察进行上下公关。由此可见,将应急办神秘化是庞乐明虚列旅游支出,将公款放进个人腰包的手段。
虚列支出是庞乐明屡试的招数。2006年9月6日,他还从别处讨来上海市商业统一发票、空白的加工定做合同虚列“核应急宣传读本,计50000元”等内容,又从小金库套取现金50000元。
“我查了十几年的账,没见过这么乱的单位,还有这样胆大包天的人。”嘉兴市审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协助办案人员查账时说。
两次开庭
2008年1月22日,庞乐明案在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席上49岁的庞乐明,满头白发,如逾花甲,身患重疾,但脸上的表情仍然不可一世。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其他绝大部分犯罪事实矢口否认,把单位资金的去向全部推给“公务招待”,还立下“绝对没有贪污一分钱”等等的毒誓。
由于庞乐明对绝大部分事实始终未作如实供述,公诉人向合议庭申请延期审理,要求对案件作补充侦查,以排除庞乐明辩解的真实可能性。通过走访审计机关、应急办等单位,进行补充司法会计鉴定,公诉人掌握了确实充分的证据,同时还发现,2005年7月12日,庞乐明还指使南北湖旅游公司出具“法院、检察院外出考察费用”、“财政局游韩国团款”、“老干部考察昆明团款”等子虚乌有的证明,从小金库中套取559100元占为己有。
5月6日,庞乐明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在庄严的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无可辩驳的证据,庞乐明的侥幸心理终于被击垮。他收起了一贯傲慢的表情,表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予以承认。庭审结束时,他已经泣不成声。
签于庞乐明在纪委对其实施“双规”前已经主动交代了部分贪污事实,庭审中又对指控的全部贪污事实表示认罪,故法院认定其贪污犯罪部分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庞乐明退出了贪污犯罪的绝大部分赃款,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后记
庞乐明不是从一开始就是贪婪的,是赌博让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从一个白手起家的优秀企业家到掌控近千万国有资产的国家干部,当初的庞乐明确实付出过努力。可惜他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错了道,把人生当成了赌场,结果一败涂地。庞乐明社会交往频繁,也有不明真相的人认为他很了不起,其实这都是他为自己遮羞的手段。
应急办也不是一个公关机构,是庞乐明利用财务制度的不规范,将其神秘化的结果。他把自己犯罪的原因总结为“按潜规则办事”,似乎是无意的、被迫的,但恰恰是他利用了社会上的“潜规则”敛财,这也同时暴露了财政监管存在的缺陷。神秘化不能掩盖贪婪,“潜规则”也不能成为贪污公款的理由。
如今,重病缠身又面临牢狱之苦的庞乐明已经没有回头路,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制裁和自我深刻的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