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乐清市人民法院,“狼狗队”接受审判。
近40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收缴的管制刀具。
浙江在线7月21日讯 今天上午,在乐清市人民法院庄严肃穆的审判大厅。
“带被告人!”随着主审法官一记法槌敲响,近年来我市最大的“狼狗队”黑帮团伙41名成员,齐刷刷地被法警押上被告人席接受法律公正审判。
检察机关指控,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等六宗罪。乐清警方经一年时间的专案打击,共抓获团伙成员54名,收缴猎枪1支、弩1支、管制刀具22把,一举破获该组织自2005年以来的各类案件36起。因其中的十余名成员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刑释人员组建“狼狗队”
谁若“背叛”必遭报复
2005年以来,张勤(绰号:狼狗,在逃)因犯故意伤害罪刑满释放之后,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网罗、豢养周海强等一批劳改释放、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或帮手,逐渐形成了以张勤、周海强为首成员较多且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对外宣称“狼狗队”。
张勤在组织犯罪中主要充当幕后指挥,面上事情由周海强负责。周海强年龄虽小,但被团伙成员称为“老表”、“光彪”。2005年下半年以来,周海强为逞强争霸,先后网罗赵顺胜、林阿乐、赵崇侠等人作为“狼狗队”犯罪组织的骨干力量。
与此同时,赵顺胜、林阿乐、赵崇侠等人又网罗王建听、邵顺峰等一批“喽啰”,作为“狼狗队”的组织成员,逐渐发展形成了这个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
组织成立之初,周海强租用虹桥镇农贸路一间出租房作为聚居点,后因团伙成员增多,周海强又租用虹桥镇黎明村的一间出租房作为聚居点,平时团伙成员基本上同吃住、同游玩。
张勤、周海强将“狼狗队”控制看场的虹桥附近的地下赌场分配给手下的团伙骨干成员,以看场的名义抽取头薪,所得财物大头上交周海强,小头供自己开销。张勤、周海强等人还给为“组织”活动受伤的成员提供金钱补助。2007年1月19日,团伙成员金建被人砍伤,周海强给其药费3000元;去年2月27日,团伙成员赵顺胜被人砍伤,周海强给其医药费2000元……
为了进一步稳定团伙成员,周海强通过平时的交谈、训斥、指示等方式向团伙成员灌输不成文的规矩。主要有:加入“狼狗队”之后就不能加入其他组织,尤其是与“狼狗队”对立的帮派,否则就要受到“狼狗队”的“通缉”、追砍。
原是团伙成员的邵某,起先跟随“狼狗队”的林嗣强,后来因为跟从了另一团伙的张某,结果遭到了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