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 炎炎夏日,最酣畅淋漓的运动莫过于游泳,如何健康地游泳成了宁波市民广泛关注的话题。《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中规定:人工游泳池(场、馆)必须严格实行健康合格证制度,无当年健康合格证者,一律不得入池游泳。然而,记者昨天探访宁波市区多家游泳馆发现,几乎没有人持健康证去游泳,而游泳馆方面均表示游泳前不需办理健康证。持健康证游泳成了一纸空文。
记者目击:无健康证畅通无阻
昨日,记者探访了凯洲皇冠假日酒店游泳中心、东恩游泳中心、开元大酒店游泳中心等游泳场馆。在凯洲皇冠假日酒店游泳中心,记者不时看到有市民前去游泳,但没有一个人拿着健康证。当记者问一位准备入池的小伙子是否知道游泳需要健康证时,他很奇怪地反问道:“游泳还要办健康证?”而当记者向工作人员询问健康证明一事时,他们也表现得很诧异,说没有接到要求泳客持健康证游泳的通知。不过,在服务台的墙壁上,记者看到贴有严禁肝炎、重症沙眼、中耳炎等传染病患者进入的公告。
在东恩游泳中心门口,记者看到,一张已经退色的红纸上写着“凭健康证购票”。记者问售票处的工作人员,买游泳票要凭健康证吗?工作人员则摇摇头说:“不需要。拿钱买就行。”记者抬头看到,墙上挂着的《顾客游泳流程图》上明确地写着游泳前应该去体检,合格后才能办理健康证游泳,但工作人员说那是以前挂的。在记者逗留的5分钟内,约有10来名泳客入内游泳,但工作人员只售票验票,不查不问健康证,连目测泳客的健康也没有做到。
据记者了解,不仅这几家游泳中心,目前全市所有的游泳中心基本上都没有严格实行健康合格证制度。
游泳场馆:不执行是怕引发纠纷
既然是法规明文规定,各游泳场所为什么明目张胆拒不执行呢?
“我们不是不知道‘持证游泳’的规定,但问题就出在‘执行难’上。”一家游泳馆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对持证游泳的规定表示欢迎,但执行起来有难度,主要是游泳者不知情或不支持,如果强制执行,容易引发与消费者的纠纷和投诉。因为几乎没有人愿意为游泳而特地去办健康证。现在,他们只能保证泳池经常性消毒、换水,防止交叉感染。
同时,也有游泳馆有关负责人承认不强制推行与游泳馆经营收入有关,但认为不是主要原因。
主管部门:没有处罚依据
游泳场所不按规定操作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记者采访后发现,两家游泳场所监管部门都表示“无能为力”。
在规定游泳场馆必须严格实行健康合格证制度的同时,《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定,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并发放健康合格证。市卫生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他们一直要求游泳者持有游泳健康证。考虑到体检质量,前年开始,游泳健康证由在泳池现场办理,改为到医疗机构办理,一些设有医务室的宾馆除外。为方便市民,市卫生局最近还出台了一个文件,要求各地选择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泳客体检工作,并向市民公布。
对于如何督促游泳场馆落实好健康证制度,这位负责人称,目前的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卫生部门这一权利和义务,即便发现游泳场所违规,卫生监督部门也没有依据对他们进行处罚。
对此,宁波市体育部门则表示,去年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制定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里,并没有对持健康证游泳进行硬性规定。他们现在只要求游泳场馆按规范要求进行警示,目测泳客的健康。要求游泳场馆落实好健康证制度,不是他们的职责。
游泳场所是传染性疾病交叉感染和暴发流行易发地,如今究竟该谁来保障泳客的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