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衙前镇明华村总支书记陈关生,利用管理明华村财务以及管理原料市场的职务便利,自2001年4月到2004年7月间,先后8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多则几百万,少则几十万,进行营利活动及购买房屋,共计挪用公款4170万元。
小小“村官”,怎能把村民的“养命钱”囊括手里,达到千万元的数字?这两天,杭州市乡镇职务预防犯罪查办与预防情况通报会暨预防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富阳召开,会议总结了五年来我市“村官”职务犯罪情况。
五年来,市二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共65件73人,占同期立案总案件数的6.7%、6.1%。其中,发生在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环节的案件,又占到查办案件总数的90.4%。
可以说,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迅猛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一些“村官”经不起金钱诱惑,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村官”职务犯罪不能小觑,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
“村官”犯案,一把手为主
从特点上看,“村官”犯罪不同于其他职务犯罪。
从犯罪主体分析,以“一把手”为主。五年来查办的“村官”中,村党支部书记就有35人,村民委员会主任21人,两者合计占立案数的76.7%。而其他村委或报账员、出纳也大多是村支书和主任职务犯罪的共犯。
从犯罪性质分析,犯罪类型集中,主要集中在受贿、挪用公款、贪污三类案件,共63件71人,占案件总数的97.3%。
从犯罪形式分析,共同犯罪现象突出。建德市检察院查办的该市莲花镇郭村和寿昌镇刘家村书记、主任、会计共同贪污案,就是串谋实施、共同犯罪,一案带一串,一案挖一串。
从犯罪手段分析,作案手法直接简单。因为这些“村官”素质不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3%,常常采用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巧立名目、扩大支出、开假票据、重复报销等手段,要么侵吞集体资财。
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环节发案最多
“村官”发案,还有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在发案部位上,主要发生在资金管理使用环节。
这是因为,杭州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和城市化进程推进,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增多,一些“村官”在协助政府从事某些行政管理职权时,特别是在农村土地征用款和补偿款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手中掌控成百上千万元土地补偿资金,作案机会较多。
从统计数据看,发生在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环节的案件,占到查办案件总数的90.4%。
从犯罪社会影响分析,“村官”犯案影响恶劣危害大。其官职虽小,在群众心中却是党和政府的代表,有些“村官”口袋中揣着的是百姓的血汗钱,非法占有却挥洒如雨。如拱墅区的孔吉英、钱水根贪污受贿案,陆家圩村村民因为两人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多次上访。
如何强化“村官”防腐墙? “权力清单”被推为金点子
要遏制愈演愈烈的农村资金管理使用环节上的犯罪,必须加强对“村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村官”整体素质,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且打防结合健全预防机制。
而富阳市检察院根据当地情况创新的“权力清单”公示制度,成为昨天会上推荐的一个“金点子”。
村干部职务犯罪多发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权力不透明。而在富阳市秋风村,家家有这样一份“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宅基地审批、控违拆违、土地出让、土地租赁(承包)、村级财务管理等29项权力。这些权力连同村级组织主要职责、村支两委成员分工、村务党务工作流程图一起编印成册,公之于众,晒于“阳光”下。
在这样一个拥有2400多人口和村集体经济收支节余近4000万元的强村,如何管好用好巨额资金,是村民关注的焦点,也是试点工作的焦点。自在秋风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07年以来,秋风村未发生过村干部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情况。村民也说,“现在村干部有什么权力、怎么使用、使用的情况怎么样,我们一清二楚,心里也踏实。”
而在村级层面开列“权力清单”,在我省属于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