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昨天下午,宁波市审计局公布了截至7月18日全市财政、民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部门接收的抗震救灾款物和资金拨付、物资调拨的审计结果。结果表明,宁波市各级有关抗震救灾款物接收管理机构接收、管理、使用、调拨抗震救灾款物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损失浪费和延压、克扣等违纪违规情况。
到7月18日止,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其他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共筹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67311.83万元,其中财政部门筹集9139.5万元、民政部门筹集18357.44万元、红十字会筹集11782.53万元、慈善总会筹集26812.11万元、总工会“特殊会费”361.96万元、共青团“特殊团费”11.82万元、其他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筹集846.47万元。
截至2008年7月18日,宁波市已拨付抗震救灾资金28597.19万元,其中拨付四川灾区4114.62万元、拨付陕西灾区30万元、拨付甘肃灾区30万元、用于采购物资并拨付灾区24016万元、上交浙江省红十字会50万元、上交浙江省总工会180万元、上交中华慈善总会130万元、上交中国红十字会10万元、在宁波的灾区人员生活补助36.57万元。抗震救灾资金尚结存38714.64万元,将陆续用于灾区重建。
在抗震救灾物资方面,截至7月18日,全市共接收抗震救灾捐赠物资12772.08万元,已拨付灾区12653.62万元,尚结存物资118.46万元,结存物资将继续集中运往灾区。此外,全市党委组织部门共接收抗震救灾“特殊党费”5314.29万元,已上交中共中央组织部1567.08万元、上交浙江省委组织部3491.51万元,尚结存255.7万元,各级组织部门结存的“特殊党费”将陆续上交上级党委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