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8月1日讯 7月30日,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联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发布了一份《关于合作开展微小企业上规模培育计划的工作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全省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将确保每年在新增贷款规模中安排10%以上的信贷规模,重点扶持培育浙江微小企业上规模,并且争取在5年内安排400亿元支持微小企业。
这对许多正经受“钱荒”的浙江微小企业来说,无疑是酷夏中迎来“及时雨”。相对于实力强大的企业,微小企业的贷款还要受到资产抵押、受信等方面的限制,资金相当困难。针对这一情况,省中小企业局优选一批正处于初创时期、成长性较好的微小企业列入“微小企业培育信息库”,并将信息发布给各家银行,让这些微小企业能享受融资“关照”。
据了解,目前全省已有10282家微小企业被列入了这个培育信息库。而根据此次意见的内容,2008年至2012年,全省将通过培育微小企业,计划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00家。在意见中,今年将重点培育的4000家微小企业列入培育库,成为省农信社今年重点扶持对象。省农信社下属的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将对这些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