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的贵宾卡
贪嘴的瞿世海
浙江在线08月01日讯
在高档宾馆里独享八九百元一份的大龙虾,眼睛都不眨一下。如此出手阔绰的顾客,并不是大款或富豪,而是一位大多数时间待在监狱里、出来后再次作案的累犯。瞿世海能维持高消费,是因他手头有偷来的杭州萧山区两位政府机关局长的酒店贵宾卡。因涉嫌诈骗和盗窃两项罪名,瞿世海昨在萧山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偷得贵宾卡后苦练局长签名
今年38岁的瞿世海是萧山河上镇人,21岁开始就先后因盗窃、抢劫、奸淫幼女等罪名,3次总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半。
2004年11月22日,瞿世海刑满释放。让人惊奇的是,在监狱里他已通过努力取得自考大专学历。不过在今年的2月26日,瞿世海在萧山宾馆再次被警方抓获。
这次“再进宫”的原因,是他在消费后使用萧山一位局长的贵宾卡签单,但签名与局长本人的笔迹不符。之前,瞿世海持贵宾卡到该宾馆消费时,宾馆方面就有所怀疑,但还是不敢得罪这位“贵客”。这次,宾馆方面在拖住瞿世海的同时,与局长所在单位联系后证实被骗,于是报了案。
在证据面前,瞿世海很快承认,自己在2月初,先后到萧山区的两个局,分别窃得“杭州开元名都大酒店”、“开元萧山宾馆”的贵宾签单卡各一张,另外还有一张“西苑海鲜楼贵宾签单卡”。
“笔迹我专门练过一段时间。”瞿世海说,他知道持有贵宾签单卡就可以在酒店内随意消费,为了不让人发现,他还专门花时间苦练局长的签名笔迹。
八九百元大龙虾随便吃
因贵宾卡在酒店任何场所都可以签单挂账,按宾馆酒店与持卡人的约定,贵宾卡只限本人使用,不能转让,且签单时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
“被问起身份证时,我都说没有随身带。”瞿世海说,到宾馆酒店消费前,他都先打电话过去,问清楚贵宾卡如何用。
有一两次,宾馆酒店收银人员发现,瞿世海的笔迹与贵宾卡所有人不符。但问起贵宾卡所有人的名字、年龄,身份证号时,瞿世海都能对答如流。“这些信息,贵宾卡上基本都有。”瞿世海事后解释说。
检察机关的起诉材料显示,瞿世海第一次持卡到宾馆酒店消费的时间是2月2日,地点是萧山区开元名都大酒店,餐费只有85元,临走时要了价值1300元的两条烟。第二次,瞿世海用的是另一张贵宾卡,餐费是650元,并要了一条价值650元的烟。
观望一段时间后,发现没什么动静,瞿世海的胆子变得更大。2月21日至26日短短6天里,他用第二张卡在萧山区萧山宾馆接连四次消费,金额高达20537元。
“大龙虾多少钱一份,有没有吃过?”被记者问签单消费都吃些什么时,瞿世海回答得很平静:“八九百元,不吃怎么行?”除了吃喝、拿烟外,瞿世海还在宾馆商场里,签单买了皮包、睡衣,甚至洗发水。
检察机关指控,他6次签单诈骗22472元。为了不让更多人知道,每次作案时,瞿世海总是独来独往,且在宾馆酒店里停留时间很短,直到最后案发。
结算贵宾卡时发现笔迹不对
对于盗窃作案6起的犯罪事实,瞿世海也全部承认。并且,偷卡与盗窃其他物品的行为,几乎同时进行。
早在去年10月和12月底,瞿世海就以翻墙、爬窗手段,先后进入两个局的办公室,窃得数码相机、手机、购物卡、烟等财物。
有了这两次的摸底,春节前后,瞿世海又四次进入这两家单位盗窃。“每次作案时间都在晚上八九点左右,进入后发现门都没关牢,保安也基本是摆设。”瞿世海说。
一开始,瞿世海偷的是普通工作人员的办公室,后来又根据办公室桌面上的通讯录,直接偷进局长办公室。“春节前后,请客送礼和单位发的东西比较多。”瞿世海豪不掩饰地说。
记者初略统计发现,6次盗窃的财物中,仅购物卡、高档香烟等就折合14435元。瞿世海说,所有赃物都被挥霍。
瞿世海用贵宾卡消费诈骗露馅后,为减轻自己的罪行,将盗窃财物行为一一交代。警方上门核实后,发现全是事实,而失窃单位一开始大多没报案。
法院昨日下午审理此案后,并没当庭宣判。记者发现,此案一直没暴露,还与贵宾签单卡一个月结算一次有关,其中有一家单位在2月底宾馆找上门来结算时,发现局长签名笔迹不对,这才报了案。但这时,瞿世海已在宾馆酒店挥霍近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