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4日讯 近日,岱山县东沙工商所进来两位小伙子,向工商人员诉说他们新买的一辆自行车骑了2天车后轮就严重变形,与店主交涉无果,希望工商帮忙调解。
据了解,这两小伙子都是四川人,因家乡遇到地震灾害,他们结伴来东沙打工。因工作单位距住宿点较远,他们中的小曾向同事借钱在东沙桥头买了辆自行车。谁知才骑了2天,自行车后轮就严重扭曲变形,去店里交涉,店主认为是他们使用不当造成,要维修需花40元钱。工商人员在对自行车进行检查后发现,该车只有标识、合格证,交易时未提供说明书及三包凭证。而车轮上明显表明车辆限重70公斤,两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载人上下班,远超车子载重负荷。
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店主承认自己未提供自行车使用说明书和质量检测报告,且没有提醒消费者自行车的载重负荷,愿意换一辆同型号的自行车给小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