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5日讯
为了规范和加强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决定实施项目预算评审制度,凡是申请财政补助经费50万元及以上并按分期补助方式给予资助的重大、重点项目,都要先接受预算评审。
评审专家和专家组对项目预算评审结果负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形成预算评审报告。预算评审报告是科技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预算审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日前发布实施的《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科技项目预算评审可以组织专家组进行专项预算评审,也可以结合项目技术论证一并进行预算评审。对于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或有明确产品目标导向的项目,应当吸收企业或行业专家参加。
专家组人数一般为5至7人,预算评审专家组的人员组成应具有针对性和互补性。其中经济财务专家、技术专家均不少于2人,同一单位的专家参加同一评审组不得超过1人。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表示,评审专家对评审活动有重大异议的,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问题的,可向省科技行政监察部门举报,省科技行政监察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在评审活动中,评审专家存在违规行为的,评审组织单位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降低专家信用、专家意见无效、取消专家评审资格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