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7日讯
由于自己的大学毕业证书和药师资格证被原雇主收下后却无法交还,江西来杭州打工的刘某将原雇主告上了法庭。8月7日,余杭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诉讼标的达四十余万元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今年55岁的原告刘某诉称:2007年6月,刘某与被告李某所经营的某药店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该药店聘用刘某一年,月薪为2100元,包吃包住。李某作为药店的负责人收下了刘某的大学毕业证和药师资格证,并出具收条一份。后该药店因刘某的药师资格证不能在杭州地区执业,故不同意刘某上班,并不返还大学毕业证和药师资格证。
为此,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大学毕业证和药师资格证,如李某拒不返还,要求赔偿原告今后十年(处于失业状态)的损失384000元和已经发生的工资、往返车宿费、吃住的生活开支等损失58312元,合计442312元。
被告李某辩称: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原告办理执业证之需收下了刘某的大学毕业证和药师资格证。但在药店为刘某办理执业证时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知该药师资格证不能在杭州地区执业,便将两证还给刘某,告知他另行择业。但还两证给刘某时,自己由于疏忽没有将收条收回,也没有让刘某另行出具收条之类的凭据。
法庭上,审判长询问刘某药师资格证、大学毕业证的具体核发单位、时间、编号等情况,刘某表示自己没有留有复印件,因他原来就读的某军医大学已经没有他的档案,而其老师已经80多岁并且偏瘫了,无法证明,故大学毕业证无法补办。药师资格证现在也无法补办。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