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8日讯 江南大厦、戴梦得购物中心等嘉兴的22家大型商场于今日联合发表声明,表示要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经营者的诚信度,着力打造和谐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并承诺:如果发生消费争议,和解、调解不成的,同意并接受消费者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申请消费争议仲裁。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消协依托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为消费者打开一条快速维权通道。目前,消费者与商家出现消费纠纷,一般通过四个渠道维权,即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向有关部门申诉、由消协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而消费争议仲裁与前四者维权方式相比,具有快速高效特点,而且裁决书下达后,如果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记者在《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消费争议仲裁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上看到,一旦消费者与商家存在消费争议,只要当事双方同意仲裁,就可以提请消费仲裁中心仲裁。据介绍,仲裁的主要对象,是消费者在本市范围内因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仲裁裁决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1个月内就可以作出裁决,而且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