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1日讯 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正式敲定。前几天,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一纸公告,将今年各省(市、自治区)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消息传来,引起了很多业界人士,尤其是一些有卡拉OK的休闲娱乐场所经营者的关注。不过,记者从绍兴市区一些KTV了解到,目前他们还未收到具体通知,至于何时执行,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绍兴市区还没有开始收费
按照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公告,浙江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为10.3元(天/终端),这个收费标准,仅次于上海和北京,位居全国第三。
收费标准确定的消息传到绍兴,绍兴市区多家KTV的经营者都显得比较冷静。他们说,虽然早就听说要收卡拉OK版权费,但一直没收到具体通知。
“快乐迪”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还没有收到具体通知,所以也不知道将来会采取什么应对措施,但他们会根据市场作出相应变动。“美乐”相关负责人说,等收到通知确定实施时间后,他们也会按照标准办事。
绍兴市文化部门表示,他们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的通知,下一步怎么做尚无明确的说法。
费用会转嫁给消费者?
不过,对于消费者而言,最担心的是这10.3元的收费会不会转嫁到他们身上,版权费收取后,KTV收费是否会上涨?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说,卡拉OK经营者使用权利人的作品赢利,本应支出著作权费,应计入成本,不应转嫁给消费者。
实际上,不少经营者表示,正式收费后,他们不会把这笔费用算到消费者头上。但经营者也称,10.3元(天/终端)的收费标准有点高。由于大部分KTV都有好几十个包厢,这意味着经营者每月要多支出上万元钱。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公告中称,对于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将采取各种法律措施进行严厉打击,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