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是市场经济,党委政府不能用行政手段调控,但却可以提供多种保障性住房,帮助更多的中低收入者住上房子。
杭州昨天召开破解住房难相关专题会,“两个夹心层”住房问题,是会议讨论重点。
两个夹心层,解决方案有不同
第一个“夹心层”,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推出的解决方案有三种:对最困难的市民,政府优先提供经济租赁房;条件稍微好点的,可以通过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解决;三是通过改善危旧房解决。
第二个“夹心层”,既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低中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他们的解决方案,一是通过经济租赁房解决;二是提供限价商品房,但目前限价商品房只用于安置拆迁户,等基本满足拆迁户安置需求后,再用于解决低中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为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杭州将出台两个配套政策,会上也就此作了讨论。
经济适用房可先租后买
将出台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且为无房户的,可以支付30%以上的首付款,向开发建设单位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并在租赁期限(五年以内)届满前,一次性按原初始售房价格购买其余面积部分。
这个政策最主要是起到“缓冲”作用,给低收入家庭增加了五年筹钱时间。
用于租售并举的经济适用房,将与每一期经济适用房公开销售申请受理同步进行,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租金原则上由房屋的管理费、维修费和贷款利息等组成。
享受租售并举政策的市民,在支付全部房价款后,方可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5年内,如果因继承、离婚等因素,租房者出现变更,经过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准,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租下去。
5年内如果仍未全部购买的,相关部门将按照初始售房单价统一收回。
今年计划在田园地块建经济租赁房
将出台的《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适用于两个“夹心层”,今年计划启动首批25万平方米经济租赁住房建设,地点初定在拱墅区田园地块,这也是位于杭州城市东北部的,集观光、会展、运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
经济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包括:在杭州市区的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或为在杭州市区生活的本地居民等。
经济租赁住房实行用人单位申请原则;个体工商户及在杭州市区生活的本地居民,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参照用人单位办理程序,统一申请。
经济租赁住房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用人单位分配入住经济租赁住房人员,累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
租金按照收入水平实行政府补贴,年租金控制在家庭平均年收入的10%至20%,并实行只租不售。
出现用人单位累计3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用人单位擅自安排其他人员入住的;入住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等情况,政府将收回经济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