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经商失败的生意人意外捡到一本领导通讯录,便以“小妹”名义挨个写信勒索,结果一无所得,却将自己送上了法庭。
捡到领导通讯录如获至宝
家住浙江省永嘉县的王某,是个做外贸业务的小老板,但他经商本事不行,几年下来,不仅没有挣到钱,反而欠下了不少债。2002年底,王某到绍兴市谈生意,在当地汽车客运中心意外捡到一本通讯录,上面有宁波某区领导干部的联系方式。王某以为现在不少领导有“情人”、“小蜜”,如果利用这本通讯录挨个写信敲诈,说不定会有“收获”。
为了“保险”起见,王某没有立即动手。不久,他在江苏宜兴捡到了一张身份证,用此证王某在另外一个城市办了一张银行卡。过了一段时间,他觉得时机成熟了,在绍兴打印了20多封信件,分别寄给通讯录上的一些领导。信中以“小妹”的名义向领导“借钱”,并威胁说如果不给钱,就将双方“私情”向领导同事、家属及纪检部门公开,让当事人“身败名裂”。
敲诈未逞案情败露
出乎王某意料的是,这20多封信发出后,如石沉大海,没有一人回应,他的银行卡上依然空空如也。王某很不甘心,他不信这些当官的个个都是“两袖清风”、“无隙可击”,他决定扩大敲诈的范围,除了给“一把手”以外,还向其他副职写信,并通过发短信施压。
2003年12月的一天,宁波某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收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发信人以“小妹”的口吻说,该单位“一把手”有些东西落在“她”手里,若不尽快处理对本人“很不利”。这位领导感到蹊跷,就把短信转给“一把手”看。“一把手”联想起前几天收到过同样内容的敲诈信,开始也没当回事,随手扔了。现在看到“小妹”又来威胁敲诈,便赶紧从废纸篓里找出已经撕掉的勒索信,向警方报案。
逃亡无路投案自首
王某获悉风声后外出潜逃,警方随即发出网上通缉。这几年间,王某易姓化名,东躲西藏,逃亡之路苦不堪言,在家人劝说下,去年6月,他向警方投案自首。
宁波江东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面对白纸黑字的勒索信及种种相关证据,王某低头认罪。考虑各方面的情节,法院最终以敲诈勒索罪,从宽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不做亏心事,何惧鬼上门”,宁波市纪委的一位负责同志说,此案证明,只要领导干部自身过得硬,犯罪分子哪怕再耍什么花招,也都难以得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