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7日讯
记者昨天从杭州市物价局了解到,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征收涉及公安、农业、工商、国土、民政、教育等28个部门的1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据测算,杭州市此举每年将为企业和城乡居民减负3.9亿元。
这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公安部门的查询户籍办理户籍证明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工本费,物价部门的许可证变更手续费,教育部门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费、普通高中会考考试费,房管部门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证书工本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本费,工商部门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等。
记者了解到,杭州市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重点之一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而发生的管理类费用。这类收费有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征地管理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二是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设立的、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不相符的收费。这类收费有注册费、登记费等。三是涉及城乡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收费。为减轻城市和农村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众的经济负担,改善民生,对部分涉及城乡居民的收费予以免收。这类收费有户口准迁证工本费、残疾人专用车行驶证工本费、种子生产许可证费等。
据介绍,通过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方便投资者和市场主体,改善投资创业和企业发展环境;有利于减轻城乡居民负担,促进就业,着力改善民生。
部分暂停收费项目
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电动自行车检验、换证费
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
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普通个人)
结婚登记证书工本费
结婚证或离婚证
普通高中会考考试费
职业高中会考费
普通高中会考证书及登记费
健康证工本费
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
借书证(一卡通)年度注册费(普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