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开始实施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少年儿童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新增了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从今天开始,参加了少儿医保的孩子,在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了。需要注意的是,2008年度少年儿童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时间截止到2008年9月15日,还没办理手续的要抓紧了。
已参保的少儿达11万余人
据杭州市医保局统计,截至2008年8月29日,我市参保少儿共计115483人,其中新参保31234人,续保84249人。但据测算,目前我市仍有相当部分少年儿童尚未前来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
据杭州市医保局介绍,参加少儿医保具有相当的必要性。目前少年儿童大病住院的疾病以多发病常见病为主,排名依次为肺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急性阑尾炎和急性肠炎等。另外恶性疾病已有低龄化趋势,参保少儿中已较多见各类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和血友病。而孩子一旦生病,其治疗费用相当可观。在2007年度,参保少儿住院5182人次,次均住院费用3379.64元;规定病种门诊2842人次,次均规定病种门诊费用292.21元。
参(续)保还有半月就结束
据介绍,2008年度少年儿童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时间已于2008年6月16日开始,截止时间是2008年9月15日,目前离缴费截止时间只有半个月了。
而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规定,今年新符合参保条件尚未办理城居医保参保手续的少年儿童,以及已参加2007年度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来办理参(续)保手续,就会面临发生中断参保的问题,这将影响到将来的医保待遇。
具体来说,中断参保的少儿只能参加下一结算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并从下一结算年度首月起的六个月后享受该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中断参保的少儿只能参加并缴纳2009年度城居医保费,其医保待遇要等待至2010年3月1日起享受。
因此,符合参(续)保条件的家长,请尽快到就近的市区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和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有不明事宜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87612333。
今天起享受普通门诊医保待遇
根据今年开始实施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少年儿童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不仅扩大了参保范围,还新增了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待遇。
从参保对象的范围来看,市区农村户籍的少年儿童,以及非市区户籍、但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都能参加城居医保。
从医保待遇来看,已参保的少年儿童,从今日起可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内选择普通门(急)诊就医和购药。在费用结算方面,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具体为300元。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承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购药发生的统筹基金承担50%,在其他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承担60%。并且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没有最高限额的限制。这样一来,少年儿童的受益面将大大增加。
另外,今年还取消了当年度第二次及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这也减轻了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少年儿童医疗费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门诊必须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目前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有110家,具体名单可登录杭州劳动保障信息网(www.zjhz.lss.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