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8月28日,“新报兄弟连”报道了义乌市公安局稠北派出所侦破的一起盗窃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案犯专门盗窃托运处暂放在门口的货物,然后将货物低价卖给回收库存商品的公司。昨天,记者获悉,涉案的那家库存公司负责人在案发后逃匿,目前警方正在全力缉捕。
今年5月,“新报兄弟连”还曾报道过一起合同诈骗案。在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冉某在实施诈骗前,先找到一家回收库存商品的公司,谎称有库存商品出售。在确定对方会收购商品后,冉某到义乌市场,向经营户赊购了价值十多万元的商品,然后低价卖给库存商品公司。
记者调查
怀疑收过赃物的业主不少
借助得天独厚的小商品市场优势,近年来义乌回收库存商品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据悉,目前义乌有回收库存商品的公司两三百家,从业人员达1000多人。昨天,记者来到回收库存商品公司较为集中的义乌江东街道五爱路一带调查。通过与七位业主交谈,记者发现竟有五人怀疑自己有过收购赃物经历。
何女士是其中一人。她说,曾经有一名男子,先后两次拿着款式新颖而且没有瑕疵的商品作为库存商品出售。等到男子第三次再拿货过来时,她担心货物来路不正,就婉拒了。
采访后记
库存商品回收亟须规范
在五爱新村一家回收库存商品公司,业主吴先生坦言,目前他们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上都不会去过问客户货物的来源。“竞争这么激烈,你还去刨根问底,这不是自断财路吗?”吴先生的话在库存商品回收这一行颇具代表性。然而,这些业主很少会去想,如此不问货物来源就予以收购,很容易走上销赃道路,进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如何不使库存商品公司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而成为销赃渠道?记者认为,除了库存商品公司业主要把好收购关外,相关职能部门也需出台相关措施,对库存商品回收程序作出相应规范。
“在废旧物资回收站,业主有核实货物来源的责任。其实,义乌的库存商品回收公司也应纳入上述管理。只有这样,不法分子才不会利用库存商品公司作为销赃渠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访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