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3日讯
刚开学,绍兴文理学院计财处就在校园网的留言版上发了一则“寻人启事”,大意是收到一位叫“胡子明”的人的汇款,600元。由于没有注明款项内容,财务无法入账,因此请相关经办人速来计财处办理入账手续。
近日“胡子明”现身。原来他就是这所学校2006年的毕业生,这600元是当初毕业离校时他承诺要汇往学校资助贫困学弟学妹们的。
这笔款“欠”了两年
记者找到胡子明时他正在上班,是岱山县电力公司营销科一名普通员工。“我是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023班的学生,毕业时我和一些同学都签了一份爱心承诺书,承诺在毕业后的几年内将自己工资的一部分资助给母校的经济困难学生。现在工作两年了,我想是时候‘还钱’了。钱不多,希望能对困难学生有点儿帮助。”
计财处表示,学校隔三差五就会收到这样的汇款,少则一两百元,多则上千元。
有人分8次汇款500元
记者从学校了解到,他们从1997年开始在毕业生中实行“爱心承诺书”,学生可自愿签定并自行决定意向捐赠金额。1997年当年有11人签了这份承诺书,至今11人都兑现承诺。
签承诺书者不乏贫困生。中文系1998届毕业生刘杏军就是贫困生,毕业后分配在新昌县巧英中学,那是一个偏僻贫穷的山区,收入不高。几年来,他省吃俭用,分8次向母校汇款,兑现了他的500元承诺款。
更多的情况是毕业生当初承诺500元、1000元,最后却寄回来1000元、2000元。有800多人亲自跑回母校送钱。
据悉,今年有超过2000名毕业生签署了爱心承诺书。“爱心承诺”实行12年间,已有8830多名毕业生作出承诺,承诺款330多万元。学校每年以爱心奖学金的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