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杭州江干区婚姻登记处对面一个小房间门口挂了块新牌子:婚姻家庭指导室。
牌子是杭州市民政局要求挂的,为即将试行的离婚登记义务劝导机制做准备。
接下来,杭州市民政局将统一招募有经验的志愿者,到各城区婚姻登记处,为离婚夫妻提供免费劝导服务。
“这是个新尝试,具体效果怎么样,还不好说。”杭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说。
这种有针对性的劝导,拱墅区婚姻登记处今年6月已试行,当时劝导员就是两位离婚登记员。
两个月下来,效果不错,又感觉人手紧张,就想到招募一批劝导志愿者。
8月初,拱墅区婚姻登记处向社会征集有经验的婚姻家庭指导员,10位婚姻家庭指导员8月中旬上岗,每周一到周五,在离婚登记室轮流坐班,免费为需要劝导调解的离婚夫妻服务。
“我们主要是劝导那些冲动的、草率的离婚夫妻,他们正徘徊在婚姻十字路口,拉一把,或许就能挽救一个家庭,这也是为社会和谐文明尽一份力。”拱墅区婚姻登记处陈梁科长说。
我以前在婚姻登记处采访时也见过这样的情况,有些办离婚的夫妻来了会问:“有没有调解的?”而有些夫妻气呼呼地办了离婚手续后,临走还说一句:“你们这里也不调解一下?”
对于调解劝导,有些离婚夫妻还是有需求的。
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当事人办离婚,从受理之日到发离婚证,有一个月时间,这一个月其实是个缓冲期,还是有一定效果的。
新《条例》实施后,缓冲期没有了,工作人员也没有了调解的义务,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就可办理离婚,这难免造成有些人离婚过于草率。
离婚劝导机制,正是针对这部分草率离婚的夫妻。
“一般来说,有三分之一夫妻会接受我们劝导,另外三分之二夫妻会说,已经慎重考虑过了,我们也就不再劝导。 “需不需要劝导基本能看出来的,哭哭啼啼吵吵闹闹来的,多是冲动离婚,就是我们的劝导对象;
“而那些专门请假过来,连离婚协议书都打印好,而且表情平静的,离婚则要相对理性,我们也就不劝了。”经验丰富的拱墅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唐凤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