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摊小贩不再是“严管”对象,而是“夜市经济”的美丽补充,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服务在前,监管跟进”,对于卫生状况不达标的小饮食、小摊点要坚决取缔。
从路边摊到社区连锁店,顾客的信任度提高生意自然也好做了。
流动摊贩是城市管理“老大难”,而路边摊点又确实为百姓生活提供了便利。省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给出了解决“两难”的新思路:城市规划应确定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的场所,不能满足需要时政府可依法划定一定的临时经营场所。这将是全国首个以立法形式规范流动摊贩经营、允许设置临时经营场所的法规。
据了解,去年4月,有关部门决定在市区某些路段划出区域,作为“流动摊贩”的经营试验点。“事实上早在一年前,我们就在城市管理中进行了疏堵结合的尝试,寻找马路经济中民生与市容管理合适的发展空间,应该说一年来的尝试还是很有成效的,不仅缓解了管理与被管理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金华的城市形象。”市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我省立法为流动摊贩留地“市、县、镇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镇规划时,应当确定相应经营场所,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在规定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同时,《条例》要求城市规划须考虑相应经营场所的设置,现有场所不能满足需要时,政府要依法及时修改规划,“规划修改前,市、县、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划定一定的临时经营场所。”
近期,与该《条例》同时提请审议的《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草案)》,也提出在城市规划未确定提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场所的情况下,“应因地制宜,根据方便公众生活、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原则,划定一定时段和区域,作为临时性经营场所”。
试水“划区经营”一年间夜幕降临,许多小摊小贩涌现街头,各种灯光、小摊、各种吆喝声,三五成群的人们以及来来往往的车辆……这便是散布金华各处的“夜市”,在后街、天一街、五一路、高畈路,你会感到“夜市”带给这座城市的繁华与活力。不过对于城管部门来说,他们感觉更多的却是“头痛”。因为这些小摊小贩大多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同时还影响市容,带来卫生、噪音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城管部门曾多次联手进行整治、规范但效果甚微,常常是执法人员刚走摊点又摆起来。城管部门也对城管模式进行了一些反思,并决定划定区域,摊点集中起来进行管理。
去年4月份起,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行政执法局在市区部分街道开展了“疏堵结合、规范管理”试点,将分散在各处的修补类、水果类、日用品类等无证流动摊贩,统一安排到群众方便、经营者愿意,又不影响城市环境秩序的地方定点经营,改“突击式整治”为“长效化管理”,在“便民利民”和“维护市容”的两难中探索一条新路子。这种“疏导”的模式一年以来引人关注。
此前,城管部门对于摆在路边的小摊小贩,都是以“查处”的方式进行管理,而“规划区域经营”折射出城管思维朝“堵疏结合”方向转型,这种务实、科学的态度取得了市民的好评。我市对“马路经济”的探索,为下一步配合全省的城市市容和环卫管理做了很好的发展尝试。
家住市区凤凰山的摊主老黄曾经也有个卖短袖衬衫、T恤的小摊,他说:“划定区域摆摊让我们摆得很安心,不用担心城监、工商会不会查。而且划好了区域,大家摆摊也比较有序,不会争来争去的。”有条件地允许占道经营,既确保了城市居民生活上的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小摊小贩一个合理的生存空间。以前除了“抢摊位”外,摊主们为招揽生意往往都想往路中间靠,所以常造成路面都被小摊“占”了,只剩下几米宽让行人车辆通行,而“划区经营”使得将摊位摆到路中间的现象明显减少。
金东新区曙光路菜场是位于新城区周边的马路市场,一度曾经拥挤不堪影响了附近居民和曙光小学师生的出入,去年开始有关方面临时借用附近待开发的地块,集中摊贩入场交易,满足了市民需要和城市管理。金东区政协主席楼科进告诉记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民对城市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实施人性化管理必须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就业、市容等城市社会综合性问题,这是对政府工作的严峻考验,也是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严峻考验。目前曙光路市场保证现有规模不扩大,经营范围只能是水果、蔬菜等农民自产自销的货品。新区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加强管理,严禁占道经营的思路不能改。
今年创卫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又对原有的疏堵结合区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规范,取消了部分不符合创卫要求的疏散点。保留下来的区域将按照国际卫生城市的标准做到统一卫生保洁,统一经营时间等要求,临时果蔬市场不得经营活禽宰杀和熟食。这些都将对我市今后的疏堵工作起到一个很好的探索、借鉴作用。
民生、市容的“跷跷板”入城口是一个城市的“大门”,这里的环境好不好直接影响到整个城市的形象。位于市区北大门的新狮街道紧贴杭金衢高速公路的互通口,是金华的北大门。经过几年的建设,该路段周边绿化已有一定规模,但入城口周边部分环境卫生却不容乐观:道路两侧随处可见丢弃的垃圾,有的店铺门前堆满了杂物,空地上杂草丛生无人清理,甚至还有规模不小的露天垃圾场。
新狮街道13个社区中村改居社区就有9个,针对街道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新狮街道制定了因地制宜、分类管理、整改结合的方式,向各处“创卫”顽疾进行全面整治,其中芙峰街的占道经营是一大重点。道院塘社区近年来依托周边校园、工业经济的发展,“房东经济”和商品零售业日渐红火,但是社区综合市场占道经营、脏、乱、差的状况也十分严重。为此,街道一方面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对一些乱搭乱建的建设坚持予以拆除,对违法占道经营的坚决取缔。另一方面见缝插针搞绿化,将道路两旁行道树的绿化带全部种上花草,一些沿街卫生死角也种上树木。环境好了路面整洁了,居民们自觉维护的意识也跟了上来,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昨晚9时许,记者来到市区西华广场旁边,看到这些路段聚集的摊贩卖的商品有服装、饰品、小玩具、书籍以及一些烧烤、小吃等,到这些小摊前消费的市民并不少,一些摊主还表示希望能扩大“划定区域”范围。采访中有关人士表示: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夜市不仅是城市繁华的体现,同时也是一些低收入者的就业市场,以及普通百姓休闲、消费的一个主要场所。不过由于一些小摊小贩个人素质较低,有序经营意识较差,夜市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伴随而来的占道经营、垃圾卫生、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也很突出。
一方面是民生问题,一方面是市容问题,这就好像一个“跷跷板”,如何才能找到一个“平衡点”,两者都能兼顾又不至于出现“一头跷”的现象呢?对此市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我省立法为流动摊贩留地,体现了政府的人文情怀和民生意识,对夜市进行“划区经营”正是想在“民生”与“市容”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当然,疏堵结合、划区经营不是无条件的,它必须是规范管理,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让摊贩集中经营,既可以让夜市变得有序而且也便于管理,今后划定区域,规范摆摊设点行为,可以考虑通过媒体倾听百姓意见,同时希望进入划区经营点的经营者能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把摊点及周边的卫生秩序、经营环境维护好。如果小摊小贩能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文明经营,我想‘划区经营’才能进行得更顺畅。”
小摊小贩如何走得更好?虽然“马路经济”开禁的锣鼓已经敲响,但它的真正开放、繁荣仍然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目前因为创卫的要求,流动摊贩还是不能随意经营的,只有部分划定的夜市区域可以经营,但面临的问题已经不少。”市执法局一负责人表示,比如如何处理垃圾卫生,如何规范其他未进“划定区域”的摊点,如何逐步提高夜市商品的质量,如何根据“夜市”的实际需求做好相应经营区域的划定等等,都需要有关部门的协力配合。
“马路经济”之所以能够存在,本身就是因为既有买方市场又有卖方市场。要促进“马路经济”的繁华,而同时又不因此而影响市容市貌,在允许经营的区域中应对垃圾卫生、经营时间等有所规定,而对于“划定区域”外的随意摆摊设点行为,应加大查处力度。当然为适应夜市的实际需要,还可扩大允许经营的区域范围。与此同时引导夜市摊主们提高自治、自律意识,主动清扫垃圾,做好环境卫生,同时诚信经营,文明待客,如此“夜市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发展壮大。
小摊小贩自己也面临着升级转型的挑战,这样才能走得更好。市区信华花园的益众电动车修理中心业主傅伟,3年前也是八一南街上的一名流动修车摊主,经历了创业的艰辛,如今他已有了自己的社区店面,并且在江北、江北开出了连锁修理店。傅伟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小摊小贩是一帮流动的集体,如果要想做好迟早应该租下自己的店面,有个固定的场所,谁愿意过风里来雨里去的日子?再说像现在换电瓶需要几百元钱,车主是不会信任流动小摊的。”
在城市管理中实施“以人为本”执法理念的总体趋势已经明朗,城市管理者应该给谋生者更多的宽容。记者两年前访问韩国首都,曾经听说这样一个故事:首尔的清溪川身处闹市区,总长5.8公里,当年曾经耗资3.8亿美元进行改造,并成为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示范工程。改造前政府无数次与清溪川的商人、小贩、计程车司机协商对话,将千万阻力化为动力。最后在对流动摊贩的补偿中有别与沿街商人。
我市城管部门对马路经济的“划区经营”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实城市管理者只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真正做到时时处处以人为本,就可以做到既方便摊贩和市民,又把市容环境和环境卫生管理好。当管理与民生发生冲突时,应该多考虑管理如何满足民生的要求,而不是以牺牲民生需求来逃避管理的责任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