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7条人命付出代价 台州"2·4"纵火案罪犯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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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12日 07:18:3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9月12日讯
昨天上午,台州黄岩“2·4”纵火案罪犯刘卫雄被执行死刑。当法官最后问他有无遗言向妻儿老小交代时,刘卫雄低下了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什么话也没说。他自知罪孽深重,无脸面对妻儿老小,毕竟17条人命丧在他手。
刘卫雄是湖南人,案发前在黄岩一家塑胶厂打工。因店面转让事宜,他与租住在黄岩东城开发区绿汀路224号出租屋内卖服装的温州人鲍丽丽发生矛盾。去年2月4日凌晨1时17分,刘卫雄骑自行车来到鲍丽丽服装店门口,将松香水沿卷帘门门缝倒进店里,再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面巾纸引燃松香水,后骑车逃离现场,从而引发大火。大火造成17人死亡,死者中年龄最大的68岁,最小的仅5岁,都是在台州打工的外地人。该案是台州市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刑事案件。
昨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刘卫雄纵火案成立,立即执行死刑。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卢灵飞 黄斌 史一方
编辑:
孔令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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