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6日讯
从今年起到2012年,杭州将确保每年新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不少于300万平方米,5年新开工建设1500万平方米,逐步实现拆迁安置房“房等人”目标。这是记者从杭州市城中村改造暨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随着一系列重大工程的建设,杭州将迎来拆迁安置房建设高峰期。杭州市表态,在拆迁安置房建设上,将突出一个“早”字,早规划、早报批、早动迁、早设计、早开工,做到未雨绸缪。
今后,拆迁安置房将实现统一名称、统一规税规费、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配套设施、统一物业管理、统一产权性质。
统一名称,将杭州市各级政府建设用于拆迁安置的房屋统称为拆迁安置房,具体分城市居民拆迁安置房和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两大类。
统一规税规费,就是两类拆迁安置房规税规费的缴纳均参照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免缴大市政配套费、减半缴白蚁防治费。
统一标准,就是两类拆迁安置房都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建成让拆迁户称心如意的好房子,成为中高档公寓。
统一配套设施,就是配套基础设施、公建设施要与拆迁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统一物业管理,就是所有拆迁安置房都要有规范的物业管理,并由市、区两级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指导与监管。
统一产权性质,就是两类拆迁安置房统一标注“拆迁安置房”字样,具备完全产权(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只具备使用权的除外)。本着“让利于民”的宗旨,拆迁安置房按房改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免缴大市政配套等费用,参照存量房的规定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