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7日讯
经不起电视购物广告的诱惑,宁波的陈先生花了1000多元买了一台具有“神奇效果”的塑身踏步机。但没几天,机子就出现质量问题,可送货员、电视台和厂家却互相“踢皮球”,谁也不肯担责任,让他叫苦不迭。
记者获悉,今年8月份,全省消保委受理的有关电视购物的投诉,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电视购物陷阱重重,需多加谨慎。
新买的踏步机
用了5天就坏
今年7月7日,陈先生在某电视购物频道看到,一品牌健身器材公司推销的塑身踏步机,每台价格1338元,非常适合老年人用,当即打电话订购了一台。
7月10日,该公司的宁波送货员将踏步机送到陈先生家中。对于电视购物的迅捷,陈先生十分满意。不料,7月15日踏步机就出现了液晶显示器失灵、塑料轴承破裂等故障,无法继续使用。
陈先生马上向该公司在宁波的送货员反映,并要求调换。但送货员以他们只管送货、不负责售后服务为由,拒绝调换。陈先生又向电视台投诉,电视台又以只负责播出广告,不负责产品质量为由,继续推脱。
无奈之下,陈先生向该公司山东总部的售后服务部联系,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说要研究一下再答复,但此后就没有回音。等到7月23日,陈先生再打电话向该公司询问时,却发现电话已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电视购物纠纷
处理起来挺难
目前,从全省消保委系统受理的投诉情况看,电视购物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有的供货商无故拖延供货,甚至不提供货物。由于电视购物中的经销商几乎都在外地,消费者很难亲身到经销点去查证。有的需要通过一遍遍电话苦苦催问,才勉强收到货物,有的甚至“财物两空”。而商品型号、实际使用功能与事先约定或承诺的不符,也屡见不鲜。
其次,如收到的商品出现毁损,商家和快递公司就会互相推诿。电视购物商品一般都由经销商委托快递公司寄递。但由于现阶段快递行业良莠不齐,部分快递公司送货时要求先签字后取件的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一旦消费者发现商品受损,经销商和快递公司就相互推脱,并以消费者已签字接收为由拒不承认,导致退货无门。
另外,广告承诺的售后服务无法兑现。一些经销商在电视中信誓旦旦承诺:“销售凭证齐全,不满意可退货,售后服务电话24小时开通”。可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再去联系商家时,却发现售后服务电话并不像广告吹嘘得那样负责到底。
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电视购物的消费者和经销商身处异地,消费者难以取证,如电视广告虚假、经销商未提供销售凭证等。因此,该类案件的解决处理率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