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8日讯
“环卫工人为了市容市貌,不仅流汗、流泪,有时候还流血,全社会要关注他们,希望能提高他们的收入,保障他们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昨天,杭州市政府召开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如何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和待遇。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民代表纷纷为辛苦劳作的“城市美容师”们呼吁。
最终,一份《关于进一步解决环卫工人实际困难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其中有七项措施实实在在改善了环卫工人的待遇,可谓“七喜”。
最低月工资上浮10%
从今年9月1日起,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考虑到环卫工作“脏、累、苦”的特殊性,环卫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定额按当年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浮10%;同时落实环卫特殊岗位津贴等各类津补贴(目前无津补贴)。杭州市城管办提议从《意见》正式下发之日起,给予外来环卫职工每人每月200元特殊岗位津贴等各类津补贴。
一线人员增加高温补助
根据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规定,落实环卫作业劳动合同制职工夏季4个月(6月、7月、8月、9月)的清凉饮料费,并适当考虑奖金福利费。杭州市城管办建议今年高温一线劳动合同制环卫工人按照高温作业工人标准,每人每月160元,共4个月计640元发放,并适当考虑奖金福利费,按每人每月100元执行。
社保费、公积金有保障
《意见》规定要为从事环卫作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每年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2008年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1230.15元/人·月,以后根据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每年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及时进行调整)。
与此同时,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环卫作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不得低于基础工资的5%)。
另外,为保证环卫职工的休息,应配齐双休日轮班人员,或落实双休日加班工资,同时落实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
环卫人工的住房问题也是一大难。《意见》明确规定,从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中给予一定数量的房源保障,租赁给环卫外来务工人员。在具体分配房源时,优先考虑从事环卫行业5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对没有通过外来务工人员公寓、集体宿舍、管理用房等途径解决住房问题的外来环卫职工,每月给予每人100元的房租补贴。
同时,进一步放宽环卫在职职工优先解决经济适用住房政策,通过市级专项用房解决从事环卫工作15年以上的环卫老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问题。凡符合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环卫职工,凭准购证和市、区城管部门的环卫职工身份证审核证明,当年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与此同时,还要逐步解决环卫工人休息用房。原则上在城市道路两侧按服务半径2公里(12平方公里)左右设置1座不少于10平方米左右的道班用房。
快速道一律机扫
近来,环卫工人频频被撞的消息屡屡传来,环卫工人的安全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昨天就有市民代表建议:现在城市中的快速道一律使用机扫,既减轻环卫工人工作量,又降低他们工作的危险性。
而在《意见》中也确实有这么一条,加大投入推进环卫机械化作业,提高机扫率,降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计划从2008年开始,用3年时间,到2010年新增机扫车110辆,实现机扫率85%的目标。
同时,也鼓励保洁公司购买机扫车、洒水车、高压冲洗车,对自行购买上述环卫专用车辆的保洁公司,可按照环卫作业招标合同所需专用车辆数,凭购车发票,由市财政给予每年每辆2万元补贴,每辆车累计补贴不超过三年。
子女就读享同样免费政策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环卫务工人员子女相对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与本市居民子女同样的免费政策。
集体参保意外伤害险
为了切实解决外来环卫职工的后顾之忧,杭州将敦促落实环卫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实行集体参保,应保尽保,由各区城管办负责,办理本辖区内从事一线作业的环卫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负责落实,增强环卫作业单位和环卫职工在作业中可能出现意外事故的风险抵抗能力。
对生活困难的环卫职工应实施救济、帮扶,纳入春风行动帮困对象,给予优先解决。
同时,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各用人单位原则上应每两年组织一次本单位环卫职工的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