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司机、建筑工人赚得比大学教授多,在澳大利亚是很平常的事……待遇是个风向标,一向爱面子的中国人到了那里观念都会发生改变。《三联生活周刊》曾经登过一篇文章,说一名牌大学的经济学博士本是去澳大利亚当老师的,但到了那里他却花了一年时间去接受培训成了名钳工。因为当钳工赚得多,且生活单纯、轻松。
我们常说要提高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的地位,要尊重他们。但“尊重”、“地位”需要实际的内容来支撑,而最实际的莫过于提高待遇。
杭州市最近正在考虑提高环卫工作的待遇。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了由市城管办提交的《关于进一步解决环卫工人实际困难的意见》。从会上、网上反映的情况来看,要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城管办建议:
工资+津贴每月超过1200元
《意见》提出,环卫作业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定额按当年杭州市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浮10%。9月1日起杭州市的最低标准调整为960元/月,如果上浮10%,那就是1056元。
另外,城管办建议,给予外来务工人员每人每月200元特殊岗位津贴。
发放4个月高温费、福利费
至于福利待遇,市城管办提出,要根据省、市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规定,落实环卫劳动合同制职工夏季4月(6月、7月、8月、9月)的清凉饮料费。
“建议今年高温一线劳动合同制环卫工人按照高温作业工人标准,每人每月160元,共4个月计640元发放,并适当考虑奖金福利费,按每人每月100元执行。”
要保养老、医疗保险等5个险种
在社会保险方面,按规定为从事环卫作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2008年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1230.15元/人·月,以后根据每年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另外,为保证环卫职工的休息,应配齐双休日轮班人员,或落实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资。
每月每人100元住房补贴
老员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
在住房方面,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环卫作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不得低于基础工资的5%。
从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中给予一定数量的房源保障,租赁给环卫外来务工人员。在具体分配房源时,优先考虑从事环卫行业5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进一步放宽环卫在职职工优先解决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解决从事环卫工作15年以上的环卫老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问题。
另外,城管办还建议,对没有通过外来务工人员公寓、集体宿舍、管理用房等途径解决住房问题的外来环卫职工,每月给予每人100元的住房补贴。
环卫工人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享受与居民子女同样的免费政策
在子女入学方面,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环卫务工人员子女相对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与本市居民子女同样的免费政策。
另外,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每两年要组织一次本单位环卫职工的健康体检。
2010年主干道机扫率100%
还要给环卫工人盖休息室
为提高环卫工人作业的安全性,从今年开始到2010年,机器清扫率要达到85%(今年要达到75%,明年达到80%),主干道的机器清扫率达到100%
城管办还建议,落实环卫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比如,实行集体参保,应保尽保,由各区城管办负责,办理本辖区内从事一线作业的环卫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增强环卫作业单位和环卫职工在作业中可能出现意外事故的风险抵抗能力。
另外,还要为环卫工人建设“休息室”。原则上在城市道路两侧按服务半径2公里(12平方公里)左右设置1座不少于10平方米左右的道班用房。用三年时间,解决环卫工人“休息室”的问题。
●各方意见
提高环卫工人待遇
是否会造成其他工人攀比
对于城管办提出的意见,不少人提出意见,主要集中在工资待遇问题,大致有如下几类:
除了环卫工人在干脏活、累活,其他如建筑工人,也都很辛苦,如果突然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是否有碍公平,造成攀比,比如每月100元住房补贴等政策;
住房公积金是城市居民才享有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无法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企业生存已经很困难,再提高员工的待遇,是否影响企业的生存(杭州大约有70%的环卫工人,隶属于企业)。
待遇必须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且向一线职工倾斜
昨天的会议,还是明确了一些利好消息。比如市长蔡奇说,“提高待遇是个前提。”
至于到底提高到多少,会后还将商量。不过会上明确,环卫工人的待遇必须高于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要向一线职工倾斜。
另外,凡是工作15年以上的环卫职工,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专项住房;在环卫一线工作5年以上,可以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公寓。
●已经明确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