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天无法上路是否应退还养路费
12345热线中有市民问:因为“公交周”,私家车好几天不能上路,对私家车已全年交纳养路费的,政府部门是否能退还一部分呢?我算了一笔账,一年养路费用2400元,大约每天要缴6元5角多,现在四天不能开车,要打车或者坐公交,能不能把26元钱退还给车主,这样能抵消公交车的车费。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回复:养路费的征收和退还都是要有法律依据的,但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退费。所以即使是公交周4天不能开车,还是没有办法退还养路费。
“错号车”入管制区交警处罚有何依据
网友hz99:在新闻报道中看到,公交周和无车日,若不按单双号出行,扣2点、罚100元,这个规定是法律规定还是行政处罚条例?是哪个部门通过的?
我总觉得“公交周和无车日”只不过是一个社会活动,以自觉接受倡议为好,现在这么重的处罚到底是不是有法可依的?
杭州市交警支队: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授权,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因此,依据无车日的交通组织方案,交警部门采取了机动车分单双号在一定的区域内限制出行的管理措施。
配合公告,交警部门在进入管理区域的各路口,分别放置了禁止性的标志。被限制通行的机动车如果违反这些禁令标志指示,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就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罚款100元,同时依据国家统一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标准,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