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3日讯 下月10日起,湖州市开始接受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申请。
从昨天召开的湖州市2008年度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工作会议上获悉:符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为三口以及以下家庭低于60平方米;四口及以上家庭低于80平方米,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且在本市无其他自有产权的房屋。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15730元。”“同时,申请人或配偶在申请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的;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1年以上,未发生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行为等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或配偶可申请本次贴息。”
据了解,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工作经过两年的试点,湖州市区和全市先后累计向683户低收入贷款家庭发放利息补贴51.23万元,户均月贴息750元。贴息对象中95%以上为非公企业职工,其中农民工、经济适用房申购对象、失业人员371户,占54.3%,有效地缓解了部分收入较低的职工家庭难以承受还贷压力的现状。
本次贴息申请受理工作从下月10日开始至11月15日,公积金借款人可持有关资料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