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改善和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进衢州工业经济新飞跃,日前,衢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降低和规范市本级涉企收费的通知,17个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一举砍掉132项、3000多万元涉企收费。这一优惠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无证收费”。任何部门和单位,必须凭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依法征税的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向企业收费,否则企业有权拒绝缴费。委托收费的,必须经财政、物价部门批准。凡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上下限标准的,一律按下限征收。涉企服务性收费严禁利用部门职权或行业垄断地位乱收费,凡实行政府定价项目,其收费一律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对实行政府指导价项目,其收费标准允许上浮的按基准价执收,有下限的按下限标准执行,下浮不限的要让利于企业,按就低不就高收取。
与此同时,衢州市健全和完善了收费公示制度。各收费执收单位在收费窗口公示所有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文件依据,实行亮证收费;纪检、监察、财政和物价等部门,也将加大监管和督查力度,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经济主体和社会群众,可拨打电话“12358”,举报无证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