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5日讯 9月21日14时,03省道义乌市城西街道夏楼村地段发生一起车祸,今年72岁的村民陈某在过马路时没有选择斑马线行走,结果不幸遇上车祸,被撞身亡。
说起事故原因,驾驶员楼某说他当时正在开收音机,想不到就这么一个小动作竟会送了一条命。当时,楼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城西街道上杨村运了一车塑料盒到东河。在驶经事故路段时,楼某看到前方三四十米处有个行人站在右侧护拦缺口处,楼某估计那个人不会横穿马路,就没采取应急措施。谁知就在楼某开收音机的时候,他猛然发现那行人与自己车子只有四五米距离了,结果楼某车子的左侧撞上行人,行人当场死亡。
据统计,从9月1日至9月23日期间,义乌市共发生9起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有9位老年人不幸在事故中丧生。9月15日至9月21日的一周时间内,就有4位老人先后死于交通事故。特别是9月15日,一天之内就有两位老人死于车祸。
9月15日,正是中秋节假期的最后一天,许多人还沉浸在团圆的喜悦中。可是,就在这一天,义乌市有两位老人遭遇车祸。9月15日凌晨2时左右,刚来义乌开出租车才两个月的河南小伙子周某,在贝村路拉了一个客人准备到东阳。在途经稠州西路南方联地段时,出租车与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骑三轮车的何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当天下午3时,义乌城中北路与长春六街交叉口路段又发生悲剧,55岁的江西省乐平市人石某,在骑自行车从下朱村工地回陶界岭村租房的途中发生事故,被撞身亡。
据义乌市交警大队事故民警介绍,进入9月份以来,义乌境内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为什么老年人会成为事故“高发人群”呢?据分析,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出行概率提高。随着保健条件的改善,出行的老年人日渐频繁。有的要为生计奔波,有的需要接送小孩,有的外出晨练、买菜,出门参与交通活动的概率增高。二是生理机能日渐退化。据专家分析,老年人横穿公路平均每秒走1.02米,低于青壮年每秒1.8米和少年儿童的每秒1.58米,而且老年人因腿脚不便,往往还会因为犹豫不决进进退退而酿发惨祸。三是缺乏安全知识。由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接受安全教育机会少,有的老年人根本不懂交通法规,凭经验、主观意识过马路、骑自行车。比如说,9月16日在车祸中死亡的义乌市赤岸镇人朱某,发生车祸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在过马路的时候没有下车推行。朱某是在义乌市区某公寓看门的,当天上午9时30分,他骑自行车从城里回赤岸老家,途经稠佛路吴溪叶村地段时,与一辆小客车相撞,朱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据事故当事人边某介绍,事发当天他驾驶小客车从九联到赤岸办事途中发生了车祸。事故处理民警惋惜地告诉记者,假如朱某骑自行车横过马路之前,能主动下车观察周围路况,推着自行车过马路,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也不会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老年人是个特殊群体,在参与交通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需要社会的关爱。为确保老年人的交通安全,社会要下大决心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为此,义乌市交警大队提出倡议,各街道、社区的老龄委、老年协会要发挥带头作用,可以利用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协会,聘请交警上门上安全课,组织老年人学习交通法规,教育老年人学会保障自身的交通安全知识。学校可以积极倡导“小手拉大手”工程,通过学生带动家长从而辐射全社会。作为老人自己,更要“活到老学到老”,平常多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横过道路时一定要伸手示意下车推行,坚持做到不急不躁不争不抢;走路要走人行道,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遵守交通信号,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关键的一点是,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在行车中要充分照顾老人的生理特点,学会礼让老人,避让老人,在老人面前做到先慢、先让、先停,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让老人们能安全地放心地参与交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