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8日讯 记者从湖州市民政部门获悉,在年初预发物价补贴的基础上,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再次增发2008年物价补贴,并将于月底前发放到低保群众手中。
据悉,本次享受物价补贴的对象为2008年8月底在册的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120元/人,农村低保对象75元/人。本次物价补贴将使全市4.4万余名低保对象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