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9日讯 9月27日,路桥法院开庭审理路桥有史以来最大开设赌场案。梁亨友等3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0万元至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不等。
2006年6月份至今年4月份期间,梁亨友、余友福、姚成文、陈岩灵等19名主犯,单独或伙同他人,在路桥区路南街道、螺洋街道、蓬街镇等处的农村、寺庙、山头,甚至小区的小卖部里开设赌场,用扑克牌以“拔两张”的形式聚众赌博,参赌人员轮流坐庄。赌博的大小视赌客是否有钱,小的时候,可能只有几百元“铲”,大的时候几千元甚至几万元“铲”,一次下庄大的有七八万元。他们对庄家所赢的钱按照5%进行抽头,如果是一万元“铲”的,庄家能赢到4万元,他们按照5%抽头,就是2000元,一天多的时候可抽头35000多元。几年来,共计获利700余万元。
为了使赌场顺利开下去,他们还招募了很多人,分配各自的工作,其中邓泽武、周天华等人专门负责看护赌场或者望风,如果有人捣乱的话,就拉他出去,不让他在赌场里面闹事。陈刚等人则专门为赌场开车接送赌客,吴海燕负责管理赌场抽头款。
据分析,这伙人的赌场得以维持这么久,主要是其流动性很强,为了逃避警方抓捕,赌场有时开在山上,有时则开到村里,一般都有专门接送的车来固定地点把赌客接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