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10月8日讯 前两天,嘉兴春晓食品有限公司从市环保局领到了一张“排污权证”,并凭此证从银行获得了120万元的抵押贷款。目前,嘉兴共有15家企业拿到了“排污权证”,其中5家企业与市商业银行签约共获得了2200万元授信额度。
去年,嘉兴在全省率先推行排污权交易。根据这一做法,今后该市所有新建企业或是企业扩建、技改,必须花钱“买”来达到项目排污量1.2倍以上的排污权,才被允许开工。目前,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已成功交易了73笔,交易额高达4607万元。为缓解企业因购买排污权而出现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该市推出了“排污权证”。
“排污权证”就像房产证一样,是排污权使用人的合法凭证。企业在环保部门办理排污权证抵押登记,并与市商业银行签订《授信意向书》后,就可将排污权证以抵押授信的担保方式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嘉兴市商业银行梅湾支行,是受理排污权证抵押贷款的专门机构。据介绍,排污权证的抵押贷款将按照交易额的70%进行授信。5家企业分别获得30万元至1200万元不等的授信额度。支行负责人表示,实行排污权抵押贷款,可以更好地控制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凭排污权证可优先获得贷款,在同等条件下,排污权证抵押贷款将有更加优惠的利率。
“这笔贷款对于企业而言真是雪中送炭啊!”嘉兴春晓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正雄说,“现在企业的170万元排污权,得到了120万元的抵押贷款,另外商业银行还给了2000万元到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贷款,这为企业资金周转帮了大忙。”
据介绍,“排污权证”还具有保值与增值作用,如果企业倒闭或通过减排出现多余指标,排污权交易中心将予以收购,使企业从中得到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