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打工不幸遇到突发急难险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者,“春风行动”将给予2000-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救助金。
近日,杭州推出又一项惠民新政——《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试行)》,在浙江省还是首例。
救助范围和对象:在杭州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杭州市区)务工,并连续居住1年以上,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因已享受“春风行动”一次性救助和各项优惠援助政策,不列入救助范围。
救助分急难险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两类。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在杭务工期间患重大疾病,当年度(申请救助前12个月)在杭州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自负部分在2万元及以上(扣除有关单位或其他机构已给予的医疗补助)的,视困难情况给予一次性救助。
救助金根据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不同区间不同比例分段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可随时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社区(村)帮扶救助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
特别提醒的是,已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外来务工者,不适用重大疾病救助规定,但参加市区农民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者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