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1日讯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我省民生保障实现新提升,全省有65.17万低保对象拿到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先后3次启动全省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补贴资金1.4亿元;全省有106.65万人次得到医疗救助。
城乡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低保对象实际补差额稳步提高,率先在全国出台了省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2007年,全省共有低保对象65.17万人,年支出资金7.51亿元。先后三次启动全省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补贴资金1.4亿元。
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得到加强,零起点医疗救助全面推行,即时救助机制逐步完善,建立了覆盖“五保三无”、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和“三老”人员的医前救助制度。2007年,全省共救(资)助106.65万人次,支出资金3.22亿元。免费为1659名困难老人实施白内障摘除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