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瓶窑镇凤都村原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吴来法和村原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经济联合社主任邹卫红,在担任村干部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受贿,涉案总金额近40余万元。
昨天下午,余杭区纪委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这一案件。
今年3月以来,瓶窑镇凤都村村民不断向各级纪委反映吴来法和邹卫红经济上有问题。
余杭区纪委、区检察院随即调查,除两人涉嫌受贿外,还发现其余4名村干部涉嫌违纪,是典型的共同违法违纪案件。
主要涉案人员吴来法,在土地出让、土地租赁及为村下属办理事务、村范围做基础工程中,以借用、干股、过节期间索要等形式捞好处,受贿手段多样。
吴还和邹卫红一起,以虚开工程款发票形式,从对方公司财务账上“收取工程款”,并共同收受杭州一家房产置业有限公司20万元。
目前,吴来法和邹卫红两人已被逮捕,即将被提起公诉。其他村班子人员4人涉嫌违纪,其中3名村干部已被党纪处理,另1名干部,瓶窑镇纪委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昨天会上还透露,余杭区将推进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试点工作。首批,区纪委将派出7名纪检组长,分别进驻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以及区城建集团、区农林集团、区农副物流集团7个部门及企业,监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