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浙江农村改革发展的突破创新——三论深入贯彻省委工作会议精神
当前,我省农村改革发展既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又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兴起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新热潮。我们要凭借3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的扎实基础和各项优势,凭借广大农民群众的创业勇气和创新智慧,凭借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和历史机遇,凭借当前经济形势出现新变化而要求我们更加有力拓展农村内需市场的迫切需要,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政策、更得力的措施,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使各项工作形成全面推进、加快突破的态势,不断开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是要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和创新,通过完善农村体制机制破解农业农村发展难题,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保障。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制度创新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强大动力,积极推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健全规范严格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创新,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通过不断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加快放开搞活农村经济步伐,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为农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方面。高效生态农业是我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途径,是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物价的关键环节,是确保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我们要高度重视和因地制宜地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积极推进农业发展理念创新,有效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不断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通过釆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比较低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我们要按照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的领域和范围,大力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积极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小康。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市化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规划和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积极促进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不断加强农村社会管理。
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要通过统筹城乡公共资源分配,在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推进浙江农村改革发展的突破创新,根本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破除二元结构,基本方向是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确保粮食生产和安全,战略任务是加快建设农村新社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高农民素质。我们要围绕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这次省委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浙江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跃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