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继杭州银行推出房贷新政实施细则后,昨日,建行浙江省分行有关房贷新政细则也浮出水面,并从即日起受理相关符合要求的房贷申请。从这则房贷新政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看,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房,对于这档面积的普通自住房,建行浙江省分行规定:首付款比例可调整为20%,贷款利率可扩大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90平方米成为优惠临界点
早在10月28日,建行浙江省分行就收到了总行下发的相关房贷新政文件。据相关负责人透露,建行总行下发文件的内容与央行精神一致,但考虑到地区性差异,建行浙江省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门开会研究了该文件,并打算根据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将房贷新政条款再细化。
昨天,建行浙江省分行正式给出浙江的房贷新政实施细则。从相关条款看,建行浙江省分行与杭州银行房贷新政的区别在于对普通自住房面积的认定标准上。
杭州银行给出的标准是:普通自住房(全杭州市)特指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的个人住房,其他地区参照各分行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普通自住房的认定标准执行。
建行浙江省分行对于首套普通自住房认定面积为90平方米(含)以下,只有这档面积的普通自住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首付款比例可调整为20%,贷款利率可扩大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另外,对于外界关注的存量贷款能否享受优惠利率的问题,建行浙江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问题仍无定论,需待进一步研究。而目前惟一对存量客户的房贷利率已有明确规定的银行——杭州银行则规定,2008年11月10日前已发放的存量客户个人住房贷款,一般将由系统自2009年1月1日起统一下调为基准利率的0.8倍,客户无需提出申请。
杭城其他银行静待“新政”
“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相关文件,只能等待总行下发相关通知。”昨天,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相关人士表示,他们至今未接到房贷新政的具体文件,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个贷部相关人士也表示,仍未接到相关文件,目前要办理个贷只能按老规定操作,贷款利率不能下浮。
“调息后,存贷利率存在倒挂,银行总不能做赔本生意。”某股份制银行个贷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放贷均不积极,优惠新政难落实,其主要原因是存贷利率倒挂。目前,5年以上存款利率为5.13%,贷款利率为7.20%。如果按照新政中的7折优惠计算,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5.04%,这样存贷款利率的利差为0.09个百分点。银行放贷所获得的利息,反倒不如给储户支付的利息高。
“预计今年年底前,央行至少还会降一次息,如此存贷利率倒挂或能解决。”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要房贷新政全面实施,只有先让存贷利率倒挂得到解决,如此,银行应该会把贷款利率全面扩大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