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1日讯
从明年1月1日起,杭州市余杭区将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时,余杭区的农民将和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同样的基本医疗保障,惠及百姓达58.9万人以上。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门诊报销比例区级定点医疗机构20%,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0%。
住院报销比例按不同分段情况,分别可报销60%、70%、80%。比如有农民住院用了2万元,如均在医保医药范围内,可报销12700元左右。
有一点尤其令人关注,以往省、市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一直都不能报销,但从200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省、市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也纳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100元以上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