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3日讯
现在打开电视,都是铺天盖地的电视购物,消费者可能以为货到付款总比较保险。近日,省消保委接到的一些有关电视购物投诉显示,即使是货到付款型的购物消费者也要小心,一不留神就可能中圈套。
去年11月,消费者马先生跑到平湖消协投诉上海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来他去年看了电视购物广告以后,觉得广告中所宣传的某品牌手机款式、功能、价格都不错,所以订购了一部。可是接下去圈套接二连三而来,他很快就收到了一快递公司送上门来的快件,但当他想验货时,快递员却表示,必须先签字交货款才能取件验货。无奈之下,马先生只好付清了618元货款后拆包验货,结果发现手机按键失灵,他马上向快递员反映,而对方却说他们只管运送包裹,如产品质量有问题,需与供货方联系。
于是,马先生只好联系供货方,对方在对该手机质量有问题予以认可的同时,表示可以调换一部三星U900手机,只要在原来购买的基础上再添1200元就可以了。没过几天,马先生又收到了送来的包裹,与之前一样,他在付了1200元后开包验货,发现里面根本不是自己订购的手机,而是一款非常老式的手机,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这款西门子手机早已停产。
马先生随后仔细查看了邮件,所谓的寄件人只留了一个物流公司的电话。几经周折,在消协的帮助下,马先生最终拿回了第二笔货款1200元。
“可能在不少人看来,货到付款,主动权在自己手里,应该不会上当受骗。然而,一些不法商家正是利用快递业货到付款方式,炮制出了许多新的消费陷阱,一旦目的得逞,这些不法经营者不是拖延就是玩失踪。”平湖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对于这类远程购物,消费者还是应该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