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支持民警依法使用、敢于使用、善于使用武器警械,特别是面对持凶器作案和暴力抗法的‘两抢’犯罪嫌疑人,果断使用武器警械。”浙江省打击整治“两抢”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徐定安斩钉截铁地说,在打击“两抢”犯罪嫌疑人时,警察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严重后果等情形下,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直播时间:2009年3月3日上午10点
访谈嘉宾: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 徐定安